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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观事关社会和谐

作者:王东照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22日

  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发生在国有大型企业,有的发生在民营企业。具体发生事故的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透过其纷纭的表象,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原因—安全观念不足。
  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稳定的冲击不可低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死亡的人员,大多是正值壮年,是家庭的顶梁柱,因事故而致贫、返贫的现象并不鲜见,尤其是计划生育实施了近三十年,独生子女逐渐成为社会的主体,一人伤亡直接牵动数个家庭的利益,事故的影响面将进一步增大,一人受害,多个家庭陷入生活的困境,其危害更为广泛。一些地方近来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冲击,所以说,企业安全观带头社会和谐。
  企业安全观念不足的最突出的表现是:只顾生产,不顾安全,单纯抓效益,动摇了“安全第一”的地位,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在安全上舍不得投入,安全设施设备得不到保证,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等。
  企业的品格,决定产品的品质;企业的安全观念,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安全发展。很多企业在安全上舍得投入,安全设施齐全,企业能够安全发展,但也有一些企业,见利忘义,见钱忘责,置广大职工安危于不顾,只顾及蝇头小利、缺乏长远眼光,追求带血的利润。当然,除了企业自律,政府、社会对企业的他律约束是必须的,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必要的,但监管不是万能的,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观念是一切制度运行的社会土壤,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观念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国家不要带血的GDP,企业不能要带血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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