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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安全设施成摆设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5日

  近年来,关于安全事故的报道屡屡见诸于报端。去年大的事故就有四川翻船、武汉坠机、广东江门烟花厂爆炸、广西柳州公交车坠河等等。

  全国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令人震惊。在去年底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连续发出安全通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独有偶,中石油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的报道尚犹在耳,4月16日,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又发生氯气泄漏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建国以来,我国每年各类事故的发生造成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1800个亿,其中,发生火灾事故325万多次,直接经济损失达182亿多元,死亡16.5万余人,伤31.3万余人。这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残酷而真实地记载了那一起起灾难的不幸与悲哀,不仅仅表现在生命的脆弱与财富的毁损,更可悲的是对于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极大破坏。几年来,狱内不安全的事故也曾发生,摩托车失事、汽车相撞、楼房起火等也曾扰得单位不宁、居民不安,有的已变为切肤之痛,但是,一些血的教训似乎并没有唤起我们全体的警醒。由此可见,安全问题举足轻重,安全工作事关全局,安全生产刻不容缓。

  该怎样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落到实处呢?

  时下,各级各部门都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各类安全文件、守则、规程、制度、警示可以说比比皆是,各单位按上级要求路边挂了宣传横幅,墙上贴了宣传标语,宣传橱窗也是安全生产专栏,制度也上了墙,责任状也签了字,安全设施也购置了一些,该做的似乎全都做了。

  然而,现实情况如何?笔者耳闻目睹,还是有些忧心忡忡:某些单位将安全设施购置回来后,既没有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也没有培训设施的使用方法,而是将安全设施闲置一边,形同虚设;还有的单位,强调客观原因,不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个别单位陈旧、老化供电线路至今未经改造。安全隐患不是没有被发现,整改通知也不是没有下达,但是督促不力,整改不细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此种种,使“安全第一”在某些基层单位成了一种形式,一句口号,或者一种墙饰。

  笔者认为,监管安全固然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生产安全,监管安全牵涉到祖国的安宁与社会的稳定,而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幸福安宁。所以,“安全第一”不应该只是印在纸上、挂在嘴上的一句口号,它应该是言之有声、行之有形、动之有效的一种自觉行动,一种必须落到实处的行动;安全制度也决不是给人看的饰物,而应是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安全设施更不能成为摆设,而应是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的保护神。

  由此,对于我们来说,安全生产依旧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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