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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四法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1日

 安全工作涉及到我们的生命财产,这是一个不容疏忽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要做好安全“加、减、乘、除”这四项法则,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

    首先是做好加法,“意识”加“责任”确保安全落实。

    通过安全警示的教育、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使人人重视安全、时时事事做到安全,不因自己的过错给单位、家庭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无法弥合的心灵创伤。搞好安全工作是单位的要求,也是每名员工应尽的职责。在工作中,每一位员工一定要重视安全,让“安全”的警钟长鸣,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一定要更加注意安全。

    其次是做好减法,“细心”减“粗心”扼杀安全隐患。

    只要细心,不粗心,就不会有侥幸心理,就不会违章,严格按章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任何一个疑点,这样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只要细心,不粗心,就不会麻痹大意;只要细心,不粗心,就会有较强的预见性,在工作前前寻思,后掂量,考虑事情周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也就有针对性,也就自然提高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只要做到细心,不粗心,我们就能够把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再次是做好乘法,“防范”乘“制度”保障安全实施。

    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日常点检,此外,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同样不可或缺。很多单位,在安全生产实践中虽制定了一套系统的规范安全行为的规章制度,但仍存在着个别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可将落实安全工作相关的规范制度情况纳入到生产等考核细则中,在检查时,对落实安全制度不利的单位给予批评,对严重违反规范制度,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单位,将给予惩罚,借此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从而达到单位重视规范,职工遵守规范的目的,使制度规范的制约力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保障安全工作最有效的实施。

    最后是做好除法,“知识”除“无知”深化安全意识。

    人是安全的主体,要确保人的安全,就必须要加强主体的能动性,加强人的安全技能和意识的培训,通过安全标语、安全横幅、电视、广播等宣传途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直观化、形象化、教育化、幽默化形式展示安全高于一切的地位,从“要我安全”进一步转化到“我要安全”,形成良好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加强人的安全知识,去除愚昧无知的现象,深化安全意识。

    总之,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不会也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做好安全这四项法则,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化被动为主动,由原先的“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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