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文艺>> 网友随笔>>正文

【安全故事】做一名《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员

作者:黄冬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29日

 2010年5月我调入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成为一名基层安监执法人员,近几年工作中的一些遭遇,促使我成为一名《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员。

起先从乡镇到监察执法大队,工作岗位的转换使我一时之间难以适应,对《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陌生,迫使我必须“恶补”,尽快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通过自己学、向同事请教、参加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我基本上熟悉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于2010底通过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逐渐进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的角色。

  2011年3月我参加了局里组织的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普查,给了我一个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基层、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机会。1个多月的时间,让我感受颇多、受益匪浅。特别是在一个乡镇工业集中区普查时,在一家机械制造企业的经历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这家企业规模不大,有工人30名左右,主要从事机械齿轮配套加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部分机械设备防护措施不到位,车床照明电压未使用安全电压,所有工人都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当我将这些问题反馈给企业负责人李总时,李总毫不在乎的说 “我们这些小企业都这样,我天天在这里看着呢,不会出事的。”见他这种态度,我细心地向他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等6项职责。”李总听完后一脸诧异“什么还有《安全生产法》,听都没听过,你不会唬我吧。”我又问了几名工人“你知道《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吗?”得到的都是一脸茫然。

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到2011年还有部分基层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对此或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此种情况使我感到震惊的同时,也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我认识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可能一劳永逸,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工作。这次普查也让我对《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因此我立志要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员。

  之后,在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中,我每到一家企业,都会利用一切机会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让企业负责人明白他们应当履行哪些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定职责,了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的程序,知道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责任。让从业人员明白安全生产和他们息息相关,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知道有哪些救助的渠道和方法。

大队的其他同志也都成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员,每到一家企业,就将《安全生产法》宣传到该企业。局里也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法》专题知识培训班;送《安全生产法》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法》知识读本;发送《安全生产法》知识短信等形式,广泛宣贯《安全生产法》,宣贯范围由点扩大到线延伸至面,宣贯效果也由不了解到熟悉至认同,营造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连续多年实现了“三下降”。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