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温度相对恒定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体温过高或过低,将严重影响各系统(特别是神经系统)的机能活动,甚至危害生命。企业作为一个有机体,要创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就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体温”。笔者认为,最能代表这一体温的指标就是员工的安全意识。 员工的安全意识是指其在生产活动中对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心理状态,表现为是否拥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纪”、“自我保护”等观念。安全意识体现了员工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和对生命负责的态度。
人体体温降低后,表现为冷漠嗜睡,手脚笨拙,精神错乱,易激动,虚幻,呼吸与心跳从减慢到停止。企业的“体温”降低,则表现为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无所顾忌,不懂装懂,盲目操作,心存侥幸,心浮气躁,凭主观印象办事,凭经验办事,盲目从众,甚至存在逆反心理与冷漠心理。这种状态轻则伤害自己,重则损害他人甚至企业。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应该如体温调节机制一样,运用“体温调节机制”确保“体温”不降低,就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经常开展
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特别是在外部形势变化、新政策出台、利益分配、任务繁重、岗位调动、家庭矛盾和健康指数下降等情况下,经常性地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测评,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向八小时之外延伸,树立全员的安全意识,使每一名员工都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者、推动者、实践者和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