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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监管挖潜工作应从源头抓起

作者:刘剑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6日

2017年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与2016年相比实现了双下降,分别下降了16.2%和12.1%,在这可喜的良好势头下,我们不能沾沾自喜,盲目乐观,更要看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依然庞大,监管任务依然艰巨,责任压力仍然重大。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如何在平稳趋好的形势下做好生产安全监管挖潜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当前面临并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通过探讨分析,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吃透抓实,实现各级真重视。抓安全生产工作不能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要转变“编好台账就是干好安监工作”以及“生产安全监管就是靠天吃饭”的陈旧观念。要用铁腕手段和不换思想就换人的措施不断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抓好监管责任落实。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紧紧围绕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2018年重点抓好六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基础建设和编制落实等固强补弱工作,确保各级领导对生产安全的监管工作真正重视起来。

二是首职问责,端走行业“三碗面”。对于行业而言,不论是规划许可、环境评估、消防验收还是证照审批,都应按规定进行核验相关的资质和条件。对于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人面、情面、场面这“三碗面”,导致行业的监管缺失而最终酿成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严格落实首职问责制度,杜绝老好人、推诡扯皮的问题发生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原则和内容,坚决打破安监部门就是行业监管缺失“卫生纸”的尴尬局面,‍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三是推动报备,确保监管无死角。目前我国企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报备制度。人少事多、信息滞后是安监部门当前的现状,很多“五小”企业和家庭作坊成了安全监管的盲区或死角,无证照、无固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元,难以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因此,所有实体经济单元参加三级报备已成为安全监管的必由之路。具体做法是:村(社区)将报备资料、查验结果上报乡镇(街道)安监办建档,乡镇(街道)核实汇总报县市(区)安监部门备案,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元的数据‍完整、工艺流程清析,在监管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能有效地区分事故性质,到底是行业监管责任事故还是安监监管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厘清责任,营造全民齐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分别对出租出借经营场所生产安全进行规范。但没有说清出租人对出租经营场所中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需承担哪些监管责任,把场所出租出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元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由于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给非法经营、违法经营者,谋取非法利益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由于承租人的违法成本无限缩小,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较多隐患。为此,一方面要提高举报奖励金额,降低举报标准,政府安排一定的奖励基金,开通多种举报渠道,确保举报及时有效,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明确经营场所出租人的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平安温馨居住环境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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