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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争当安全监管改革的践行者

作者:王幼兵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6日

翻过一山又一山,快马加鞭未下鞍。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之后,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城市安全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也对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工作者提出新的要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政治眼光和敏锐的洞察力,深刻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和特点,提出一系列安全生产改革新理念,始终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引领着改革正确方向。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蹄疾步稳,正向纵深推进。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工作者以事不避难、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依法严格监管监察。总是奋战在最高危的行业,为企业的安全发展贡献力量;总是出现在应急救援处置的第一线,以大无畏的气概履行安监人的担当;总是放弃节假日与家人的团聚,为更多人的团圆保驾护航,涌现了类似于倪孟乐、余健、陈渊等模范典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批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甘于奉献、扎实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重要贡献。”山河为碑,历史作证。正是在全体安监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之下,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连年下降,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发生重大事故1起,为2001年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历史最少;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状况好转,10个行业领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3个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大部分地区安全状况好转,28个省级单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15个省级单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2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将2018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年”,要求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工作者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勇气、改革的魄力,大力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面对新时代已经展开的波澜画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工作者唯有改革开路、负冀前行,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争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践行者,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才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才能做出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骄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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