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文艺>> 观点见解>>正文

痛定思痛,应该“痛”在哪里?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10日

岁尾之际,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震惊全国,深深刺痛了全国人民的心。11月18日傍晚6时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重大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仅仅过了12天,天津又燃发了惊天一火。12月1日凌晨4时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的城市大厦38层发生重大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这两起重大火灾皆发生在京畿地区,并且都发生在“消防宣传月”期间,死亡人数都高达10人以上。时间如此密集,地点如此邻近,伤亡如此严重,教训实在是惨痛。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检讨“12·1”重大火灾事故时说,“12·1”重大火灾事故令人痛心,要把安全这根弦绷得更紧;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天津紧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也强调,一要痛定思痛,二要痛下决心,三要痛改前疏,以重拳狠手和务实举措,彻底排查整治全市各类安全隐患。这一连三个“痛”字,确实震撼人心 。

好一个“痛定思痛”!近些年来,对于这样的词藻我们已经听说过很多遍了,说轻一点是耳熟能详,说重一点甚至是老生常谈了。出了事故,肇事者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就想起了这个词,但是事故处理之后往往就抛在了脑后。致使安全生产事故“痛”过之后照旧发生,“痛了再痛”的现象时屡见不鲜,甚至形成了恶性循环。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他们的“痛”,没有痛在点子上,没有痛在致命处。

痛定思痛,应该痛在哪里呢?

痛,要深痛!痛定思痛,首先要痛在思想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践行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提升到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行从心生,动从思启,只有从思想上深挖忽视安全的意识根源,才能挡住导致事故的种种孕险因素。

痛,要“前痛”!痛定思痛,一般都是发生了一个事故之后,为提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而发出的反省和警告。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痛”应该是一种良好的工作态度。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酝酿积累的过程,都会有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像“庖丁解牛”那样,摸索规律,怵然为戒,防微杜渐,坚决把事故隐患扼杀在再次发生之前。如果老是“后痛”,就会陷入事故不断,周而复始的怪圈。

痛,要常痛!痛定思痛,不能是一时的短痛,更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有的人对安全事故的痛,痛不过三天。常常是调查时痛,检讨时痛,处理时痛。三关过后,一切照旧。我们检讨事故原因和消除事故隐患时,要善于举一反三,做到常痛不忘。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人士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根除厌战、倦怠、懒惰行为;坚决克服功利思想,绝不能报喜不报忧。

痛,要真痛!痛定思痛,要有真情实感的痛楚。在许多地方,肇事者或相关负责人的痛定思痛往往是痛在口头上,痛在报告中,痛在新闻媒介里。我们要从“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上来痛。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知耻而后勇,做到真痛,真查、真改、真到位,达到真安全。

只有这样,才真正是“痛定思痛”。以“痛”为新动力,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让安全生产工作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保驾护航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