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事故发生后,平桂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1年8月10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平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6月14日成立了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根据平桂区人民政府《关于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结案的批复》(贺平政函〔2021〕77号),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吴*才,树木砍伐队伍组织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平桂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9月26日,平桂区应急管理局对吴*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平应急罚〔2021〕49号),给予3.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款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调查处理案件移交情况
2021年8月30日,平桂区应急管理局代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处理案卷移交给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作进一步调查。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结案的批复》(以下简称《事故报告批复》)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1.平桂区林业局
⑴根据《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10日对吴棋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⑵平桂区林业局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成工作组对伐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燃油器具摆放、安全警示标识的悬挂、工人意外保险缴交、工人人身安全防护及车辆用油安全、作业安全宣传培训落实情况等,期间对伐区作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39次,责令三个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伐区进行整改,落实了木材生产单位和个人安全责任,有效防范了生产事故的发生。
⑶为提升群众依法采伐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平桂区林业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林木采伐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在办理采伐许可证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提升群众依法采伐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⑷针对“5.28”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平桂区林业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平桂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坚决防范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全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此平桂区林业局加强对涉及营造林、林木采伐施工、企业木材加工、涉林危险化学品、涉林涉爆粉尘、食用林产品、森林旅游等方面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年来平桂区林业局共出动车辆20多辆(次),人员70多人(次),共排查31家涉林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都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平桂区没有发生过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2.平桂区经贸局
⑴开展事故警示通报。2021年6月30日,平桂区经贸局在工业园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对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事故进行警示通报,重点督促各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⑵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事故发生后,平桂区经贸局对各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对外包作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外包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签订安全告知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⑶开展事故企业隐患整改复查,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2022年5月24日,平桂区经贸局对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复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员工做好劳动防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3.望高镇人民政府
⑴开展事故通报,督促各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6月22日,望高镇组织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事故情况,要求各企业汲取教训,一是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及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员工 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⑵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今年为抓好望高镇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单位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经现场检查、资料调阅,事故单位已对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操作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
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加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上级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当前事故特点,深入研判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各类风险隐患,及时部署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辖区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开工前中后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贯穿于作业环节全过程。2022年5月24日,望高镇派出检查督导组,深入金源稀土公司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4.贺州高新区(旺高工业区)管委会
⑴开展事故警示通报。2021年6月29日,管委会印发了《旺高工业区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在园区范围内对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物体打击事故进行了通报。2021年6月30日,管委会在园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对该事故进行警示教育,重点督促各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事故防范责任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⑵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事故发生后,管委会对各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对外包作业、吊装作业等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外包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签订安全告知书,要求员工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施工作业活动,进入厂区一律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务必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⑶开展事故企业隐患整改复查,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2021年12月21日,管委会对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复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外包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管理,严格审查外包施工团队资质情况,严禁不具备条件的施工团队承接相关业务,存在外包施工作业时必须安排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切实加强企业员工和外包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加强厂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⑷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委会制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加强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加强 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物体打击事故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在平桂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及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近一年来,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平桂电视台、平桂公众信息网、掌上平桂app、各种微信平台、QQ群等媒体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并通过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28”物体打击事故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
平桂区林业局、平桂区经贸局、望高镇人民政府、贺州高新区(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及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结案批复后,能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同时,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能认真学习研究,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