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召集全省有关单位,通报了今年以来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虽然1至11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从整体上讲稳中有降,但形势依然严峻。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联手行动,进一步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形势严峻
今年1至11月,山西省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734起,造成2552人死亡。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659起,下降19.77%;死亡人数减少194人,下降7.06%。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53起,与去年同期持平,但共造成245人死亡,同比增加了43人。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起,上升迅猛。2006年、2007年山西省连续两年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但今年6月、7月、8月间,朔州平鲁、高速公路吕梁段、吕梁孝义3个地区接连发生3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48人死亡、50人受伤。其中,6月3日发生在朔州平鲁的交通事故,一次就死亡22人,教训惨痛。
管理重点
领导组还通报了发生事故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员和重点时段,并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一是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为主要肇事原因。1至11月份,上述3种违法行为导致死亡的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9.94%、10.47%和7.46%。二是营运车辆肇事致死人数比例较大,占全省死亡总人数的46.18%。三是6年至15年驾龄驾驶人肇事死亡率最高,据统计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32.56%,而6年至15年驾龄驾驶人肇事死亡人数占到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5.23%,远远高于其他驾龄段。四是每天14时至22时死亡交通事故高发,发生的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占到总数的59.43%。
联手整治
会议要求,今年农民工返乡时间提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明年春运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早研究、早部署、早动手、早管控,防患于未然。
公安部门要科学研判冬季恶劣天气对道路的影响,认真分析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深入推进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监控,重点查处恶劣天气下在国省道路、旅游线路、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的路面管控,坚决依法查处各种交通违法问题。
交通部门要组织运输企业及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只收"管理费"而未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等问题。建设、公安部门要联合对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进行全面排查。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