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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24日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危险化学品  先行处置  行业整治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刑事案件扣押的易爆危险化学品未妥善保管处置、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安全监管部门在公安机关固定留取证据后,先行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行业综合整治,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的责任链条。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至6月,康某租借他人营业执照,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贵溪市某村庄储存、销售伪劣燃料油600余吨。该燃料油为“轻循环油”,是一种轻质油类,主要用于大型机械、船舶等燃料用油,其闪点集中于27℃-48℃,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康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但现场遗留的燃料油罐未得到妥善处置,存在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潜在危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8月12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贵溪市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履行审查逮捕职责时,发现康某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将相关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2020年8月25日,贵溪市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应急管理、供电、辖区镇政府等部门现场查看,聘请石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经调查发现,康某生产“轻循环油”的厂房位于人口密集的村庄旁,距离沪昆高速公路不足20米。现场有8个大型油罐,罐内装有“轻循环油”40余吨,厂区大门无人值守,也未设置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储油罐罐口未密封、不具备防溅漏等基本安全防护功能,可轻易被打开,现场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柴油味道,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此外,产生的污染物被直接排入周边农田,破坏生态环境。贵溪市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鉴于情况的严重性、紧迫性,贵溪市院立即与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先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包括在厂区划定警戒线,疏散附近居民,断电并配备消防器材,安排人员24小时对厂区轮班值守等。

2020年9月7日,贵溪市院分别向贵溪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及辖区镇政府上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尽快制定处置方案,将厂区内现存的“轻循环油”依法妥善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林业、镇政府等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协助配合,强化案件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建议其他相关行政机关依照各自职责,对康某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以保护生态环境。

发出检察建议后,贵溪市院应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协调公安机关在完善固定相关刑事案件证据后将扣押的“轻循环油”交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置。2020年9月8日,贵溪市应急管理局邀请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消防、中石化贵溪分公司到现场会商具体处置措施,其后根据会商情况,制定《高速路口非法成品油窝点储油设施隐患治理方案》,并报贵溪市政府同意。同年9月9日至10月11日,贵溪市应急管理局先后组织中石化贵溪分公司对油罐内的“轻循环油”转运、清空、无害化处理;组织消防部门对油罐注水、对罐内残留的危险化学品置换;组织第三方专业公司对罐内污水进行专业处理,对所有油罐、管道管线等储油设施设备进行切割、回收。贵溪市生态环境局对现场遗留的炼油危废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置。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康某租借的营业执照进行了吊销。贵溪市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搭建厂房的周某依法作出责令补种、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违建厂房进行了拆除,以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办案过程中,贵溪市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涉危险化学品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析,形成《关于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专项调研报告》并呈报当地党委政府参阅。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贵溪市院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全市2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现161个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先后牵头组织召开3次联席会议,提出23条磋商意见,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50份,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20项。

【典型意义】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本案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衔接,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前端风险防控,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多个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先行处置涉刑事案件扣押的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区域性问题,通过联合执法、召开联席会议、呈送专项调研报告等方式,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助力优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为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贡献检察力量,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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