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化解风险矛盾入手,创新暂住人口“旅馆式”管理新模式
2.1实行 “旅馆式” 管理,强化“以房管人”
借鉴旅馆管理理念,对暂住人口进行精细化管理。首先,办理租住登记。即在出租房源已先行登记查验准入的基础上,若遇暂住人口来租住房屋,规定须先至“旅馆前台”-社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出示身份证,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及暂住证,取得入住资格。其次,细化分类管理。即等“房客”-暂住人口在“前台”办理好登记手续后,依靠公安部门,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管理。其中,将有正当工作且无违法乱纪前科的归为一类放心“房客”,对其由社区暂住人口管理员每月督查的方式进行管理;将无正当工作或有违法乱纪前科的归为二类危险“房客”,对其由社区保安队员每周走访的方式进行管理;将无正当工作并有违法乱纪前科的归为重点监管的三类高危“房客”,对其由社区民警每周走访见面的方式进行管理。再次,动态注销管理。即根据出租房屋租住实际变化情况,社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这一“旅馆前台”对相应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并做到社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墙上张贴信息与暂住人口档案信息、出租房屋门上信息同步更新,真正做到“以房管人、人走注销”。
2.2实行 “旅馆式” 管理,强化“依法管人”。(1)严格“依规治站”
为了进一步跟踪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街道制定了《中韩街道关于对出租房屋实施“旅馆式”管理方案》,出台了《中韩街道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程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不定期抽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与8000余户出租房屋业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保证书》,确保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严格“奖惩措施”。由街道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验收结果,按每登记一人奖励1元的标准对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员实施奖励;而针对在规定时间内未与房屋出租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租房管理员没有及时予以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准确的、发现报送虚假承租人信息的情况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崂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给予处罚,做到奖罚分明。(3)严格考核考评。将出租房屋“旅馆式”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出租房屋“旅馆式”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落实,导致案件多发的社区,严格实行综治黄牌警告,直至向区综治委建议给予一票否决,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2.3实行 “旅馆式” 管理,强化“依村规民约管人”
把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着力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的责任性。在此基础上,明确出租房源出租条件,重点明确出租房源出租必须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环境整洁等条件,并明确房源出租须先申请,出租房源待社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验审确认其符合出租条件并与社区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出租。同时,实行出租房屋定期验审奖惩机制,对定期验审出租条件较好的给予星级挂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落实的,劝导承租人另行租住。目前,街道通过出租房源准入及定期验审机制,辖区内8000余间出租房源均达到出租条件,条件符合率达100%。
3从优化社区服务入手,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把工作重心由管理转向服务,切实为暂住人口提供系统化服务。首先是服务保障上。街道每年拨出20万元作为暂住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经费,并列入街道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在每个社区设立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的基础上,设立8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社区民警16名、户管员42名,并把暂住人口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其次是服务方式上。注重服务的人性化、亲情化,在暂住人口服务中,做到上门服务的同时,实行错时、弹性工作制。再次是服务内容上。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和“人人都享受安全,人人都享受健康”的工作理念,以暂住人口需求为导向,结合崂山区开展的流动暂住人口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为暂住人口提供法律维权、计划生育的安全需求,劳动培训、平等谋职的就业需求,特困受助、子女入学、文化生活、医疗保健、日常消费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为暂住人口营造了一个安全祥和拴心留人的生产生活环境。
街道通过推广实施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不仅夯实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妥善化解了社会安全稳定风险,促使暂住人口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社会治安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而且使安全社区“以人为本”和“人人都享受安全 人人都享受健康”的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辖区居民和暂住人口的安全和文明素质,为广大居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