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初。根据工作需要和紧急任务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 会议由街道主任主持,或委托分管副街道主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范围;
三、 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包括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有关部门和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和办法;
四、 会议可以采取安监站成员会议或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现场会议、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会等形式, 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对做出的决定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