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摸底调查阶段(2010年6月)
以街道为主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收集与安全社区有关的数据,建立安全社区的安全基本情况档案。调查受众面要求达到50%以上,知晓率达到80以上%;
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有安全健康组织机构、职责及其适用性;
(2)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适用程度和有效性;
(3)现有安全健康管理活动惯例和程序的适用程度;
(4)以往伤害、事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预防符合程度;
(5)安全健康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要求的符合程度;
(6)社区居民的要求;
(7)已开展的各类安全相关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8)社区人员、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12月)
1、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作出社区诊断,确定风险控制伤害干预重点;
2、根据诊断报告,制定总计划,年度计划,确立创建项目(根据《全国安全社区主要指标现场评定表》要求,安全促进项目不得少于6大类),制定项目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付诸实施。
3、建立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业、学校建立伤害监测体系。依据《全国伤害监测报告卡》(见附件)的信息点收集信息,做好记录。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所、企业、学校要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并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同时,检测创建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1月-4月)
各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创建小组创建工作的过程进行中期评估,通过阶段性检查,纠正错误,及时整改。
1、制定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时机、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检查重点等。
2、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活动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检查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检查等。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街道或社区组织的检查、各小组的联合交叉检查。
4、检查重点:
⑴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
⑵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5、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⑵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⑶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
⑷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
⑸安全健康绩效;
⑹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6、问题整改:
⑴设计专门表格(如整改通知单),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其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⑵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
⑶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效果验证。
⑷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初评阶段(2010年11月-12月):邀请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专家对各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初步评定,指出问题。
(六)巩固阶段(2011年1月-12月):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运行、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改进。根据需要,调整目标、计划等。
(七)申报阶段(2012年1月-4月):在创建工作满两年之期,按要求,向促进中心提交工作报告,提出申请评定安全社区。
五、创建要求
1、高度重视
国外安全社区建设实践表明,安全社区建设对伤害预防所起到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不但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首善之区的基本要素,是为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一项基础工作,更是涵盖当下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个更为广泛的系统工程与和谐体系。因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策划促进项目,积极配合各街道的全国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干。
2、明确目标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活动,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设定明确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至少开展一项促进项目,并为实现目标而不懈努力,持续改进。项目覆盖人群应大于50%。目标要合理、可行、具体,针对性强,对于需要解决的问题尽可能量化。确立目标时应重点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人群和脆弱人群,考虑持续改进社区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安全健康行为和内外环境安全状况,重点针对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来确立项目,保证通过安全社区持续不断地运行达到最佳的安全健康绩效。在中期绩效评估时,居民对社区安全满意度应大于80%。
3、全员参与
全员参与是实现“安全社区”理念的根本保证。各创建小组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广泛参与,通过各种活动和方式,建立政府与民间组织以及公众沟通的渠道,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促进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社凝聚力和辐射力。
4、保障投入
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建设经费作为保障。我们要把社区安全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争取政府支持,还可通过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金,用于宣传教育培训设施,社区环境安全改安全设施设备完善、安全促进活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