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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1日

 1 范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本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与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3.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在厂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打造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

  3.2 通过建设成功的企业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氛围,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的发展。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企业安全文化工作要点:

  4.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4.1.2 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1.3 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开展安全生产业绩评估活动。

  4.1.4 完善经验反馈体系,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4.1.5 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4.1.6 加强安全文化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4.2 企业安全管理理念:

  4.2.1 电力生产危险处处存在,牢固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理念。

  4.2.2 对生命和健康的无谓毁坏,是一种道义上的罪恶。

  4.2.3 对可预防的事故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4.2.4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与加强管理,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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