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宜审慎对待员工的差错,应避免过多关注错误本身,应以吸取经验教训为主要目的,应仔细权衡惩罚措施,避免因处罚而导致员工隐瞒错误。电力企业通过“四不放过”的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在调查清楚事故经过和分析人员责任基础上,通过责任追究和所有相关人员受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吸取经验教训;通过采取防范措施和每年度的两措计划的实施,达到“亡羊补牢”的目的。
(2)安全信息传播与沟通。企业应建立安全文化传播系统,综合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和方法,提高传播效果。电力企业已建立了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化平台传播途径,综合利用文字、影像等多媒体进行广泛的安全信息传播,除了常规的安全信息通报、文件要求、安全论文、合理化建议、安全演讲等手段,部分电力企业已尝试进行电力安全论坛建立和安全管理综合系统的建设。
企业应优化安全信息的传播内容,将组织内部有关安全的经验、实践和概念作为传播内容的组成部分。电力企业非常重视安全信息的传播,出台了系列管理规定和管理要求,将有关的安全信息通报、事故信息、安全经验进行及时上报,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实践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总结和推广,并逐渐把成熟经验上升成为管理要求,使用文件予以固化。
企业应就安全事项建立良好的沟通程序,确保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方、各级管理者与员工、员工相互之间的沟通。确认有关的安全事项信息已经发送,并被接受方接收和理解。涉及安全事件的沟通信息应真实、开放;每个员工都应认识到沟通对安全的重要性,从他人处获取信息和向他人传递信息。近年来,电力企业普遍重视自身社会责任的建设,纷纷出台各自的社会责任报告,把电力企业的安全理念、安全做法、企业的承诺、对自身的要求予以公布,并送达政府、用户、厂商等利益相关方。通过建立有效的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将安全信息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上层组织。员工之间通过沟通、交流等各种方式,将得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有效传播。
(3)自主学习与改进。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学习模式,实现动态发展的安全学习过程,保证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近年来电力企业响应国家号召,建立学习型企业,组建各类的学习型组织,大力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工作,举办了各类的业务技能培训、安全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比武、练兵等系列培训活动,意在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确保企业的安全绩效能得到持续的改进。
企业应建立正式的岗位适任资格评估和培训系统,确保全体员工充分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应制定人员的聘任和选拔程序,保证员工具有岗位要求的初始条件。安排必要的培训和定期复训,评估培训效果。培训内容除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包括对严格遵循安全规范的理解,以及个人安全职责的重要意义和因理解偏差或缺乏严谨而产生失误的后果。电力企业已逐步开展岗位任职资格的管理,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岗位的应知应会的内容和相关任职要求,逐步建立员工个人安全业绩卡或安全业绩评价制度,结合多年来行之有效的三级教育制度,确保新员工和转岗员工能尽快掌握岗位的技能要求。通过“四不放过”的事故教育和日常的安全督查,强化了员工对严格遵循安全规程的意识。
除借助外部培训机构外,应选拔、训练和聘任内部培训教师,使其成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的知识和信息的传播者。电力企业意识到了内部培训力量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纷纷组建了本企业的兼职培训师队伍,进行岗位技能、安全技能的传授。部分企业已将培训师的聘任和岗位成才或个人绩效评价的考核机制进行有效的挂钩,确保培训师队伍建设进入良性的循环。
企业应将与安全相关的任何事件,尤其是人员失误或组织错误事件,当作能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的宝贵机会和信息资源,从而改进行为规范和程序,获得新的知识和能力。电力企业特别重视对事故教训的学习,《安全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应把事故的学习和防范措施的采取作为企业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事故的教训,编制和落实企业的“两措”计划,并将防范措施上溯到设计、设备采购等环节和下传到外委工程施工单位和用户等相关方。
应鼓励员工对安全问题予以关注,进行团队协作,利用既有知识和能力,辨识和分析可供改进的机会,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并在可控条件下授权员工自主改进。经验教训、改进机会和改进过程的信息宜编写到企业内部培训课程或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中,使员工广泛知晓。电力企业多年来坚持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工作,通过出台相关的制度,对合理化建议的提出、评审、采用进行有效管理。坚持行之有效的班组QC活动和群众性创新活动,通过不断的PDCA循环,不断提升班组的自主创新水平,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通过成果的发布和论文的评审,使员工广泛知晓,完成创新提高后水平的固化。
(4)安全事务参与。全体员工都应认识到自己负有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做贡献的重要责任。员工对安全事务的参与是落实这种责任的最佳途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中明确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班成员职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负责。
员工参与方式可包括以下类型:建立在信任和免责基础上的微小差错员工报告机制;成立安全改进小组,给予必要的授权、辅导和交流;定期召开有员工代表参加的安全会议,讨论安全绩效和改进行动;开展岗位风险预见性分析和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的自查自评活动。电力企业定期召开各类的安全学习活动,如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等,讨论安全业绩和改进行动,进行危险的分析,明确告知工作的危险点和采取控制的措施,达到员工广泛参与安全事务的目的。电力企业多年来坚持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或职代会会议,提出和讨论安全工作思路、年度安全目标,签订安全责任状,收集和实施安全合理化建议等。
所有承包商对企业安全绩效改进均可做出贡献。企业应建立让承包商参与安全事务和改进过程的机制。包括:将承包商有关的政策纳入安全文化建设的范畴;加强与承包商的沟通和交流,必要时予以培训,使承包商清楚企业的要求和标准;让承包商参与工作准备、风险分析和经验反馈等活动;倾听承包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改进机会的意见。《电力安全工作规定》中对承包商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成立项目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讨论和检讨安全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等。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安全业绩审查、组织和施工力量的审查、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以及甲乙方的安全职责,都在《电力安全工作规定》中予以了明确。
4. 评估和审核
企业应对自身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的全面审查,包括领导者应定期组织各级管理者评审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的有效性和安全绩效结果;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落实整改不符合、不安全实践和安全缺陷的优先顺序,并识别新的改进机会;必要时,应鼓励相关方实施这些优先次序和改进机会,以确保其安全业绩与企业协调一致;在安全文化建设和审核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文化评估方法,关注安全绩效下滑的前兆,及时予以控制和改进。
开展审核与评估是安全文化持续改进的重要环节。定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的全面审查,对企业安全管理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诊断,找出改进的方向和措施,将成果纳入企业的分析改进程序中进行落实。近年来,电力企业纷纷开展企业安全性评价,邀请外部专家、相关方代表和企业职工一同对企业安全管理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诊断,找出改进的方向和措施,将成果纳入企业的分析改进程序中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