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员行为的电力安全文化培育
规范人的行为,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控制事故的有效途径。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电力安全观念,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电力安全知识,不等于就具有实际操作电力生产的技能,只能是“应知”。要做到“应会”,还必须进行反复的电力生产技能训练。因此,电力生产行为规范化培育,首先要对全体电力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强化性训练,利用一段时间,对本企业每个岗位、每个人进行一轮安全操作标准化训练,并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这样的培训考核有的甚至要经过几次或者几轮才能够完成。对一些重要的危险性大的电力生产岗位、工种进行规范化安全操作表演,可拍成电视录像,供强化训练参考。总之,要在电力安全操作标准化上狠下功夫,就要从根本上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加大建设力度,每个电力企业应成立范围和权力比安委会大的、由企业党委(支部)和行政领导参加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委员会,行政一把手(法人代表)任主任,党委(支部)书记、主管安全的行政领导、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其他党政领导和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设备、保卫、人事、共青团、财务、技术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推进委员会下设由宣传、安全、工会、共青团牵头组成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基层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便于纵横协调,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