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国际海事组织 (IMO)的强制力得以加强,各国海事管理立法、执法将逐渐趋于协调统一。
IMO各成员国在2005年底审议通过了《“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框架和程序》决议(IMO A. 24/Res 974)。该机制主要是由IMO选择合适的审核员对自愿申请审核的成员国履行IMO公约义务的状况,包括立法、机构、实施、监督、报告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核,审核的标准是《实施IMO强制文件规则》,通过审核对被审核成员国在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该国家和IMO秘书长进行通报,并提出建议帮助纠正存在的问题,使之达到完全履约的要求,保证IMO各项强制性文件在成员国得到有效实施,保证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
随着港口国监督(PSC) 和船旗国履约自愿审核机制的开展,各国在执行公约上的步调将趋向一致。通过该审核机制的审核,一个最直接的结果是世界各国在海事立法、实施、监督检查等各方面将逐步趋于统一和协调,标准趋于一致,IMO各项强制规则和文件将得到确实有效的实施。同时有一批低标准的船旗国将被逼离开航运市场。
3 海事管理中安全文化建设的对策
海事管理是一门科学,要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就必须在管理中融入合理的科学理论,正确引导管理行为,防止出现管理漏洞,使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3.1引入风险分析及预警机制,全面强化安全监管。
海事管理工作要注重科学分析,并引入风险决策。管理机制,实行信誉管理机制,实现海事管理资源合理配置,达到管理的最优化,提高海事管理效率。科学方法的选用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选择。譬如,长江海事局施行的《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制度》结合长江水上安全现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科学分析方法,依据收集的风险信息进行风险等级划定,提高了水上交通安全预防工作的超前性和针对性,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风险分析方法也可以针对某一船型或重点监管水域展开。譬如,在油码头的安全监督管理中,可以引入风险分析评估理论,对油码头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可能存在的风险,认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管理措施。这不仅可以提供包括对公司和管理监督、现场操作监管、制定工作程序、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等各种手段,而且还可以防止管理中的漏洞、突出管理重点,合理利用各种监管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管理的最优化。
3.2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开展安全文化教育。
海事管理是一项政府行为,同样也是一项经济活动,存在成本和效益的问题。目前在我国的海事管理中并没有太多的涉及管理成本的问题。所以在海事管理中普遍存在面面俱到,结果相当部分的人力、物力耗费在次要方面。为了达到管理的目的,就必须利用先进的管理理论,实现资源最优化,提高管理效益。譬如,目前实施的安全检查、现场签证等其他监管业务,可以参照沿海港口在PSC检查中普遍使用的风险系数,通过对到港船舶的各种参数进行分析,确定风险系数,对高风险等级的船舶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或检查,对低风险等级的船舶实行抽查或信誉管理等手段,即可达到管理目的,又可最大限度的节约监管资源,大大提高监管效益。
从IMO有关公约法规的制定到各国的海事管理实践,人为因素控制毫无疑问已成为海事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作为海事管理者,我们既要在对外管理中通过加强对人为因素的控制,减少海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又要在内部管理中加强对人为因素的控制,防止人为错误,出现管理误区或失误。对外部的管理中,比如海上交通事故调查、PSC检查、船员培训和考核、公司安全 审核等,要突出人在安全管理中的中心位置,通过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最终可能都会属于人为因素的问题),从而通过改变系统环境、提高人员素质等手段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譬如,在船舶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可能是船员操作不当,其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公司缺乏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船员缺少必须的知识、操作船员自身身体原因(比如说因船舶配员不足、缺少休息时间等原因造成的疲劳操作)、设备本身设计的缺陷等,调查只有深入才能发现这些问题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而这种调查必须依靠适当的人为因素控制理论为基础的调查方法。同样在内部的管理中也会存在类似的问题,比如说VTS值班过程中值班员不正当操作造成管理失误,同样也可能是因为工作程序缺乏或不当、人员素质、值班员本身原因等各方面。因此,海事管理无论是对内、对外都应当加强对人为因素的控制,突出“以人为本”在安全文化中的核心位置。
3.3 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海事的安全文化氛围。
海事管理除了监督管理外,还应该包括对航运企业适当的引导和技术支持。安全文化不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概念,而是一个实践中的科学理论。因此,推广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理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认知度,进而转变为一种管理思维。安全文化的宣传可以具体到海事管理实践中。譬如,在ISM审核中适当增加“安全文化”的测评,帮助公司改变和调整安全管理行为,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实现从上到下对安全的承诺,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意识。此外,在海事局内部管理中也可以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来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譬如,开展好“学树创”活动,大力实施海事文化建设工程,以先进的文化培训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增强凝聚力,提升影响力,营造和谐海事的安全文化氛围。
构建和谐海事需要实现海事服务对象和海事管理内部的和谐发展,水上交通安全也是“和谐海事”的首要标志。在海事管理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不仅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为因素控制理论”推动海事管理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且可以创造出现代海事管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