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教育局晋源教通【2011】76号文件精神,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学校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学校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晋源区职业中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梁连才
副组长:原红斌 靳卓鹏 郭 云 滑登清
成 员: 张庆峰 胡国徽 赵 霞 李 波 宋丹丹
王艳清 朱 岩 董俊疆 张亚伟 吴燕燕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学校(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2.定期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指导并组织开展督察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对全区“清剿火患”战役进行总结。
四、 排查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教学楼、操场、食堂和宿舍等。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二)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三)学校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四)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五)电器线路敷设情况;
(六)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学校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系统排查整治范围内学校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每月对学校进行1-2次彻底排查,遇有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并及时上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学校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和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学校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要严格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是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进一步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全体师生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学校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学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学校和人员。要加强工作组织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或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