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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为深入推进“消防平安行动”,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结合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市、区防火委消防平安二号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普通地下空间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
        一、 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普通地下空间排查领导小组,张世芳副主任任组长,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科、物业科及各房管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排查的组织实施。
        二、 排查内容与重点
        此次排查范围为全区在用的非央产普通地下空间,重点排查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及人员聚集的普通地下空间。
        排查主要内容:1、出租、使用普通地下室是否登记备案。2、普通地下室产权人(单位)、管理人(单位)或使用人(单位)是否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是否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3、在用的普通地下室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4、是否存在利用普通地下室进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符合条件用于出租居住等行为。
        三、 实施方法与时间安排
        (一) 动员部署
        2011年10月10前,各房管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排查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迅速动员部署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实施(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2月6日)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平安一号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居民社区普通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
        1、自查自改。辖区普通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房管所可通知各物业公司、自管房单位进行自查,要求落实普通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各项责任制度,完善消防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重要时段排查。各房管所要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辖区普通地下空间的检查,对一般火灾隐患,督促产权人(单位)、管理(使用)人(单位)现场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及违法违规使用普通地下空间的行为,要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确保挂账督办项目落实到位。
        3、配合街道乡镇展开排查。在火灾隐患排查过程中,要与辖区街道乡镇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辖区街道乡镇组织的对普通地下空间的巡查及联合执法活动,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有力推进普通地下空间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执法处罚。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特大火灾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与民防、公安、消防、规划、安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
        科室及各房管所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 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此次普通地下空间大排查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及区防火委员会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此次大排查直接关系到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逐一排查。
        (二)注重宣传,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要做到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6号)、《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三)行动中密切配合
        在大排查过程中,科室及各所要与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注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杜绝问题反复发生。
        (四)及时总结,落实信息反馈
        大排查期间,各所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总结好的做法。从2011年10月份起,每月的2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情况。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大排查工作总结。报送方式:通过内网报至安全科薛浩明;联系电话:62523111。报送格式:见附表。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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