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20日前)
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1月2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学校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我局将组织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市各级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保证下半年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各校园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提交市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根据市有关部门的安排,结合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专项督导工作,组织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将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每日五分钟”、“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并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校园要及时做好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整治过程中,实行每月一报(包括月进展情况小结和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全面掌握各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1日前将统计表报教育局未保办,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教育局未保办。
福清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