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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文化与职工安全行为解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2月12日

  三、 必须要突出领导干部为核心力量的引领作用

  人之所以能够从事某项工作并达到目标,是因为这些工作和组织目标,会帮助他们达到自己的目标,满足自己某方面的需要。职工在不同的生产岗位,他们的个人欲望和各自心目中的目标都不同,并且常常把自己的行为同这个目标进行对照,并据此去指导自己的行动。企业干部应意识到这些异同,具有洞察和分辨能力,根据职工的心理规律和性格特征,给他们提供发展的平台,让他们感觉到有成功的渴望和机会,并对他们的努力恰如其分地评价和鼓励,让他们感觉企业对他们的关怀,感觉到领导对他们的厚爱,帮助职工提高自信心,使他们感觉自己也是企业的主人,激发他们建设企业这个家园的热情,从而达到上下同欲。

  我们分析一些事故原因,大部分都是主要领导重视不够,造成上行下效,一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措施、制度形同虚设,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意识到管理工作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整个企业,因此,在处理任何事情,甚至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以制度为准则,用自己的言行来达到对职工的教育和感染的目的,通过示范和表率作用制造长远效果和影响的方式,着眼于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维护和建立。行令赏罚都要从这一高度去分析和判断问题,并且旗帜鲜明,言行一致,通过自己的行为对职工进行示范和引导。

  四、坚持“以案说法”,奏响警示教育最强音

  能否客观的防止事故发生,人是第一要素,要实现持续的安全生产,必须解决人对“事故”的认知程度。事故也是一种蕴含着大量信息的有待挖掘的宝贵“资源”,通过对这一“资源”的学习和利用,客观地总结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和规律,对安全生产大有裨益。正如事故遵循的“海恩法则”所说,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起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还会有300起事故苗头。遵此分析,如果失误只停留在表象,而不重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那么,这些未被发现的征兆和苗头,就成为下一次重大事故的隐患。济南局发生的“4.28”列车相撞事故就是典型的例子,这是一场本来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故,这场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教训深刻,确实值得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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