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气设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宾馆、饭店设备的电气化、自动化日益普及,因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宾馆、饭店的电气线路,一般都敷设在吊顶和墙内,如发生漏电短路等电气故障,往往先在吊顶内起火,而后蔓延,并不易及时发觉,待发现时火已烧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做到:
1.客房里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庆头柜内高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2.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包括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可燃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大的折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穿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3.空调、制冷和加热设备等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五、安全疏散
宾馆、饭店建筑内应按照有关建筑设计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保证在发生火灾时疏散人员、物资和扑救火灾。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走道的长度、宽度及疏散楼梯等疏散设置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规定。严禁占用、阻塞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为确保防火分隔,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楼梯间及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m;疏散用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六、定期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宾馆饭店的消防要求严格,通常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很重要措施是设专人操作维护,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万一发生火灾时,保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宾馆饭店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既要加强硬件设施的管理,也要加强软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其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定并经常演练灭火、疏散预案。
八、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拨119报警,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