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锅炉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新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是持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出厂,并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在转让移装时必须由专业检验单位经过严格的检验或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再向安全监察机构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60、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装和修理改造有什么规定?
答: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和修理改造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安装和修理改造资格,由施工单位制订安装和修理改造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方可施工。
61、什么叫无证伪劣锅炉压力容器?应给予什么处理?
答:无证伪劣锅炉可分三种类型,一是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含个人)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二是未取得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含个人)所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三是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而投用的锅炉压力容器。
对第一类型的设备应立即拆除,不得使用,必要时予以解体;对第二类型的设备应由持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重新安装方可使用;对第三类型的设备应尽快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62、建立气瓶充装站应经过哪些程序?
答:新建各类气瓶充装钻,包括永久气体(氢、氧、氮、一氧化碳),液化气体(液氯、液氨、二氧化碳、氟里昂等),溶解乙炔气体和液化石油气体等四个类别的充装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先经省、市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定点,并对扩初设计资料进行、会审,然后由取得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制订施工方案,经审查后进行安装,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后通过注册登记审查后,可正式开展充装业务。
63、锅炉、压办容器、气瓶为什么要进行定期检验?
答:锅炉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时刻受到烟、火、水汽等物质的侵蚀和运行状态的影响;压力容器和气瓶有的在高温高压下使用,有的在低温深冷条件下使用,还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极毒或腐蚀性介质,这些设备的金属材料因发生腐蚀、磨损、变形、疲劳、脱炭以及金相组织的变化,其附件和附属设备也会随着运行和操作因素的影响,发生故障或造成损坏,如不及时发现处理,就可能发生严重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为了及时掌握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等设备状况,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和修理。
64、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用的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午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后再进行外部检验。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部检验:
⑴装锅炉投运前;
⑵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
⑶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⑷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5、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什么规定?
答: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①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二次。
②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的每6年至少二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新的压力容器使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
③耐压试验在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进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66、各类气瓶定期检验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气瓶的定期检验,应由取得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负责进行。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期限:
①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③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④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对气瓶进行检验。
67、造成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①先天性缺陷。例如;设计时,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土制设备,强度计算错误,用材不当,焊接质量低劣,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