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的必要性
培训已成为各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新上岗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
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出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也明确规定: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应按照要求的教育培训或经历进行资格考核,并保存适当的培训记录。《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国际劳工167公约)中也指出:所有工人应充分而适当的获得就预防和控制伤亡危害以及人身保护措施的指导和培训。从全国看,《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明确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法律、法规、规章对
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我国的
培训现状还不理想。以烟台市为例,全行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仅仅在70%左右,远远达不到国家标准。一些企业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新入厂工人未经三级
就上岗,甚至有些小企业,其施工人员未经任何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工人连最起码的安全知识都不懂,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操作水平低,发生事故再所难免。由此可见,
培训工作意义重大,作用深远,是行业管理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
2 组织好建筑
培训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是
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筑施工现场,在人、机、环境等安全系统工程中,人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分析近几年全国建筑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安全培训不到位,没抓住“人”这个最基本的环节,施工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培训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提高人的意识,二是提高人的水平,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工人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经过培训的人员,意识和水平都提高了,便可有效的降低事故发生频率。
事实证明,安全生产离不开人的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知识更新。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应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培训方针,培育、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深化改革条件下相适应的安全文化,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2建立健全完善的行业
培训体系是做好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
建筑行业点多、面广,是劳动密集形产业,从业人员多为民工,整体文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较差。因此,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这些特点,根据当地的实际,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强的
培训体系。
当前,建筑行业安全培训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一是国家建设部、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标准规范的学习;二是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贯标学习;三是县级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在这三个层次中,笔者认为要重点抓好第二个层次。因为大量的培训工作都集中在这个层次上,市一级组织行业安全培训,方便施工企业,便于操作,效果也好。从体制上看,它又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上面连接部、省,下面连接县(区)。因此,抓住了这个层次,应等于抓住了建筑施工现场,抓住了最有可能存有安全隐患的群体。
2.3 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是做好行业
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
培训是否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关键在组织领导。近年来,全国上下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但是,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舍不得对
培训的投资。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大力宣传
培训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做好
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