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学习内容:
第一章 采石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及规程制度第二章 爆破安全措施第三章 粉尘的防治措施第四章 噪声的防护措施第五章 电气事故预防措施第六章 机械、车辆伤害的预防措施第七章 边坡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章 采石场安全卫生法规及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什么叫安全?
客观事物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叫安全
为什么会引发事故?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可能引发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什么叫安全管理?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为生产各环节提供符合人们工作需要的作业条件,达到正常、有序生产的目的。
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预先发现、分析研究、消除、控制生产各环节中的各种危险,防止事故、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为了安全管理能够得到落实,人大、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了相应的法律、规程、条例、标准,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综合性安全管理法律。
《矿山安全法》是1992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安全管理原则性法律。
《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10月27日颁布实施的职业安全管理、职业病防治法律。
第二节 安全管理概述
一、安全管理分类:宏观管理-国家对政治、经济、法律、体制、组织等各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管理活动。微观管理-经济和生产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具体安全管理活动。广义管理-一切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管理活动。狭义管理-在生产过程或与其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为防止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管理活动。
二、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主要任务: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分析研究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从组织、技术、管理方面采取措施,消除、控制或防止事故,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发展。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4、实行矿长负责制;5、不断更新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主要内容:1、管理体制及基础工作;2、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动态安全;3、信息、预测和监管;4、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
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4、“三同时”与安全评价;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6、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7、劳动保护制度;8、特种设备的保护、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四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的厂(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生产副厂(场)长;3、安全副厂(场)长、;4、技术负责人(总工)。;5、班组长;6、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公安局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2、执行定时爆破制度。每天进行爆破作业的时间,由采石场安全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报请采石场长批准。3、爆破技术员职责:①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②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③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④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⑤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职责:①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②对无爆破员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③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采石场长;④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⑤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⑥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5、爆破员的职责:①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②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③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④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得转让他人或买卖。6、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①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②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③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峒室温度异常;④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⑤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⑥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⑦峒室内光线不足或无照明;⑧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7、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8、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②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数据校核修正原设计药量,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批准;③必须按计算药量装药,深孔及浅眼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④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⑤浅眼、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⑥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被药柱埋没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⑦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制炮棍;⑧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⑨遇有硝铵炸药结块时,纸装管药用手轻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制锤、棒轻轻打碎后方准使用。
9、爆破警戒与信号:①在装药地点周围10米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中深孔爆破区域20米以外,硐室爆破区域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③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及现场周围及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④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应使职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10、爆破后检查:①炮响后,不少于5分钟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②如果发现盲炮、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③经检查和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④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1、盲炮处理:①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其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②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并禁止进行其它作业,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③发生盲炮时应在当班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完,应将盲将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等),在现场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④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盲炮爆破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二、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先剥后采、剥采分离原则,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2、实行台阶式开采,分层高度10至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15米;最终边坡角符合设计规定。
3、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所有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
5、进入采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6、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人工装运作业时,应当有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平台同时作业。
7、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8、作业人员在铲装、运输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风钻工操作规程
1、检查主机及支架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2、进入工作面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有无瞎炮和残药,如须由爆破工处理完好后,才能开始作业。3、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4、在开钻平台上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其牢固程度,符合要求时才能开始。5、应经常检查工作面边坡顶板及两帮岩石松动情况,发现有松石,片帮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不许开钻,禁止在悬崖下工作。6、凿岩机的风、水管接头要联接牢靠。7、开凿必须先开水、后开风、关机反之,做到湿式作业。8、炮眼布置要合理,其角度和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