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的意义
1、为什么发生安全事故
事故和伤害是设备、机械、原材料和作业环境等“物”的方面与“人”的方面相互接触中发生的。物的危险因素称为不安全状态,人的危险因素称为不安全行为;当物处于不安全状态、人处于不安全行为时,就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
2、安全的出发点
安全意识始于我们对生命价值的重视和对生命脆弱的认识,是确保我们每天安全作业的出发点。有了这种安全意识,才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才能达到安全作业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http://www.chinaacc.com/web/lc_sh_1>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承担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费用,并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安全生产常识
1、生产车间易发的安全事故
生产车间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有触电、坠落、被夹卷、受物体打击和火灾等。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我们应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技能。
2、电器安全
触电事故是指人体接触到机械设备的“带电”部分,从而产生对人体的伤害事故,且其后果一般都相关严重。生产车间里用电设备很多,每位作业人员接触电器的机会较多,故需具备和执行各项用电安全知识。
2.1 所有设备的电器安装、检查与维修必须由电器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2.2 车间内的电器设备不得随意启动等操作,只可依本人从事的岗位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并依其操作指引进行正确操作,不可超越规定的操作权限。严禁私自操作自己目前岗位以外的电器设备;
2.3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电器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维修,也不得带故障运行;需及时汇报自己的上级联络专业人员处理;
2.4在放置液体状物品时,应置于不易碰翻及即使碰翻液体也不会渗入机器设备内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位置;
2.5 在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湿抹布擦拭电器设施,以防止短路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3、坠落事故的防止
坠落系指人在高处处于不安全行为和物处于不安全状态下而坠落,坠落可能导致人员重伤乃至死亡。法规规定:高度在2米以上的作业场所均为“高处”,但并不是说只有 2米以上才危险。即使从1米高处摔下来,若身体要害部位碰到利物或硬物也可能导致重伤或死亡,故在登高作业时需注意相关的安全事项。
3.1 作业人员不可站于多个小物体重叠或可以滚动的物体上从事作业,如更换日光灯不可将转椅置于工作台上作业,因挪动脚时转椅旋转致身体失去平衡而摔下来;
3.2 原则上规定使用人字梯从事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必须确保人字梯中间有连接(避免其跨开)和四脚有防滑耐磨塑胶套,且选用高度适中的人字梯,尽量避免直接站于顶部作业;
3.3在爬梯子时必须一手扶着梯子,并观察梯层逐级而上;杜绝发生脚踏空从梯上摔下;
3.4在高处搬运物件时,必须保证行走路线畅通无异物和不打滑并用眼观看路面,防止因物拌倒而失去平衡从高处摔下去。
3.5搬运大件物品上楼梯时,须逐级稳步拾级而上,杜绝因物遮挡看不见梯面而掉倒滚下楼梯;
3.6在拾级而下楼梯时,需眼观梯面逐级而下,杜绝因急步不看梯面或多级而下致脚踩空或滑落而从高处摔下。
4、被夹卷事故的防止
生产车间发生的被夹卷事故常发生在作业人员麻痹大意,忽视了工作中的潜在危险,故在作业中需注意如下事项以防止被夹卷事故的发生。
4.1 更换机内物料或处理异常时,必须打开机顶盖,杜绝异常致被夹;
4.2 在保养、维修机器和进入机器护栏内时,必须停机并设警告标示牌注明机器正处于“保养中”或“禁止开机”;
4.3 作业人员须依公司规定戴好工帽、收拢头发于工帽内和将工衣袖口扎好等,防止运动部件夹卷头发和衣服对人体的伤害事故;
4.4 在搬运和堆放四角规整的物品时,需小心轻放,逐端抬起或放下后,将手逐渐伸入底部或移出边缘再抬起或放下,防止手指被夹伤。
5、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措施
生产车间常使用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酒精、松香、油漆和洗板水等等。在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一旦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等,给工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防火防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作为公司的一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5.1 依厂规严禁在生产厂区、车间吸烟;
5.2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中必须用规定的密封容器存放,并准确保证易于识别,严禁使用矿泉水瓶盛放任何物品;
5.3 在工作现场使用明火作业,需汇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带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4 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使用易产生电火花电器,如手机、焊接机和电磨机等。
5.5 生产车间布置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应随时检查,并学习和掌握其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任何人员在未发生火灾时任意开封、调整存放位置等。
5.6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应专门规划远离电源箱、机器设备的区城,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管理。
6、电梯安全
电梯在使用、保养的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安全问题:
6.1 必须依建立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执行,设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检修;
6.2 生产用电梯只可载运物品,并保证物品稳定放置,若放于叉车上则应将叉车放低让卡板直接与电梯面接触,禁止任何人员搭乘电梯;
6.3 发现电梯运行异常应停止使用,立即汇报上级联络电梯维修管理人员检修,禁止电梯带故障运行和私自检修;
6.4 严禁在电梯内抽烟和打闹嘻戏,不可随意乱动电梯内的开关;
6.5 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坐电梯,应从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6.6 电梯运送物品的单次重量不准超出其额定允许载重量。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
1、紧急事故处理
1.1 保持镇定,把有关意外的发生地点、受伤人数等清楚准确地汇报上级;
1.2 依紧急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若必要则须尽快报警并召救护车到现场;
在生产车间发生诸如割破了手指、发生了烫伤或夹压伤等,都需要我们冷静、及时地进行处理。正确的应急处理不仅能减轻伤者的痛苦,而且可以促使伤体早日康复。在去医院之前进行简单的、短时间的正确的应急处理非常重要,故作为生产车间作业一员的我们确需具备一些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1.3 若有伤者,不可随意移动伤者;
1.4 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状,以方便事故调查;
1.5 无人受伤事故也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汇报,切忌庆幸和隐瞒。
2、火灾事故处理的四懂四会
2.1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
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安排人员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2 懂预防火灾措施,会选择和使用正确的灭火器
目前灭火器的种类较多,不同的灭火器灭火对象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
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气油、柴油和木柴等引起的火灾,使用时应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晃动几下,泡沫即喷射出来;不要打开瓶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干粉灭火器:是一种通用灭火器材,用于扑救油类、可燃性气体及电气设备的火灾。使用时,拔除插销,一手握住瓶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即可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达到灭火的目的。保存时要注意防止受潮或日晒,严防漏气;每次使用后要重新装粉、充气。
2.3 懂灭火方法,会灭初起火灾
对于办公家私等一般性可燃物起火时,可直接用水扑灭。
对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要关闭电源开关以切断电源,再用沙土或干粉灭火器扑灭。
灭火的原则是越快越好,无论哪种火灾发生时,在发生初期5~7分钟是最好的灭火时机。
2.4 懂逃生方法,会安全疏散。
平时必须清楚生产车间的安全通道、出口的位置和宽度,且随时保证安全畅通、无异物阻塞和保持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等。发生火灾时,切不可惊慌失措,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有序安全地从安全通道撤离。如果人体衣服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因为奔跑会形成一股风使火越烧越旺,且还可能作为火源引燃新的燃烧点。采取的措施为先设法把衣服、帽等脱掉,若来不足也可就地卧倒在地面打滚而把火苗压灭,或就近跳入水池或水缸等内把火苗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