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知识培训材料
前 言
俗话说:天天防火,夜夜防贼;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据报道:2015
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3.8万起,即:平均每天发生火灾926起;造成1742人死亡,即:平均每天因火灾死亡4.8人;直接经济损失39.5亿元,即:平均每天因火灾损失108万元。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员24人,港口职业消防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栋建筑物、12428辆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瑞海公司是造成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违法行为是:
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事故责任处理情况:
一、依法吊销天津港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以罚款,同时责令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二、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其中,对瑞海公司13人执行逮捕;检察机关依法对26名政府及部门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副部级1人、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并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
以上数据让人恐怖、让人痛心、让人惋惜。正所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第一章 消防安全职责
(一)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我国现行《消防法》第2条就开宗明义地提出了“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此,鲜明地阐明了政府、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因此,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全面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负责。
我国《刑法》中的消防责任事故罪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本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发生火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就构成本罪,具体刑罚是:单位处以罚金,即财产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接受刑事处罚(服刑),即人身罚。
(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根据《消防法》规定,社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工作职责。根据《消防法》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责任人员;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投入: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6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消防
和培训计划;
7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予案,并实施演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工作职责。根据《消防法》规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概念
(一)火灾概念。所谓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例如:2012年2月3日深圳丽珠酒店火灾造成23人死亡。起火经过是客人某某某进入房间后,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到厕所垃圾筐内随即卧床睡觉,烟头引燃筐内垃圾起火,这时客人已经入睡(喝酒),火势发展蔓延成灾。这起火灾暴露出三个“失控”:一是烟头失控,二是自动报警失灵,三是更值人员失联)。
(二)火灾隐患的概念。是指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三)火灾隐患的构成。是指由于建筑、构件、设施、设备的现实状况,不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规范》、《规定》的具体消防安全要求,从而不具备、丧失或降低、影响它们所应有的防灭火功能,而存在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潜在不安全因素构成火灾隐患。
(四)防火概念。所谓“防火”就是针对火灾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从人防和物防两个方面入手,所采取的预防和控制火灾发生、发展的各种措施。
1所谓人防(软件)。就是积极从人员的组织教育管理入手,即:消防组织的建立与落实、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与遵守、消防培训教育与演练以及消防检查巡查、隐患排查整治等软件方面入手,做好“人”的管理工作,开展预防火灾发生和控制火灾发展的工作;
2所谓物防(硬件)。就是从建筑防火方面入手,即:从建设自动消防设施(例如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防排烟系统),控制建筑耐火等级,科学设置建筑防火隔离设施(例如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和建设安全疏散设施(例如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等硬件设施方面入手,做好“物”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开展预防火灾发生和控制火灾发展的工作。
通俗的讲防火就是:首先,积极地从人员管理和设施建设两方面入手预防不发生火情;二是发生了火情后采取措施积极进行灭火;三是当火势发展蔓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避免进一步蔓延扩大发生连锁反映。从三个方面开展火灾预防工作。
火灾案例:2015年1月2日,13是14分,哈尔滨道外区太古街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发生火灾,该建筑在持续燃烧9小时时发生局部坍塌,大火造成5名消防员在灭火中牺牲,14人受伤, 549户2000多人及临近商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下面剖析这起火灾:
建筑概况:该建筑为混凝土结构地上11层,其中,1--3层是商场、4—11层为居民楼,总面积2万余平方米。
第一、分析楼房倒塌原因:按照消防《防火规范》规定商场、市场、饭店、旅店等人员密集建筑,建筑耐火等级是一级(共分4级),耐火极限是墙体达到3小时、梁是2小时、楼板是1.5小时。也就是如果3小时后建筑在火灾情况下,它的建筑结构、承载力、耐火性和完整性将随着时间的增长而逐渐减弱,而最终因丧失整体性承载力和完整性而倒塌。
第二、分析火灾的灾害成因:一是违法使用电热器(消防法禁止);二是没有按照规定设置人员巡查检查(仓库起火)未能及时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三是室内配备的灭火机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影响了初期火灾的灭火作业效能;四是商场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标准商场面积3千平。未能及时发布警情);五是没有有组织的组织灭火(没有发挥义务消防组织作用);六是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标准商场面积3千平。两个功能:一是自动灭火,二是给建筑降温);七是未设置排烟系统(用于人员撤离疏散和消防员灭火作业);八是室内消防栓无水(标准规定商场体积5千立方米。造成消防员灭火只能依靠室外消防车供水、铺设消防水带灭火,影响了灭火效率、影响了水枪压力);九是室外消防车道不畅通,且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足,直接影响消防车作业的展开 。
这起火灾是最完全、最彻底、最失败防火工作的典型。
第三章 软件方面的火灾预防
所谓软件(即,人防)方面火灾预防工作。就是积极从人员的组织教育管理火灾入手,即:从消防检查巡查与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培训教育与演练以及消防组织的建立与落实、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与遵守等软件方面入手,做好“人”的管理所开展的火灾预防工作。
(一)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五)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上述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六)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主要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3消防
、培训制度;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5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6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和管理制度;
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0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含防雷、防静电)制度;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四章 硬件方面火灾预防措施
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娱乐等活动,主要都是在建筑、场所的内部进行,通常我们所说的硬件(物防)防火主要是指建筑、场所内部的建筑构件设施设备防火,为了使大家清晰地了解建筑防火基础知识的内涵,简要介绍以下六个方面的建筑防火措施:
1通过采用烟感、温感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消防控制中心等对火情进行预警;
2通过设置安全通道、疏散楼梯、避难间等逃生通道将受灾人员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3通过控制建筑耐火等级和保温、装修材料的耐火极限,提高建筑自身抵御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负荷;
4通过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窗等措施划分防火分区,将火灾危险控制在一定范围;
5通过采用自动喷水、水幕、气体灭火等灭火系统,对火灾实施自动扑救;
6通过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消防救援设施、消防电梯等供消防人员灭火和救援。
(一)建筑的平面布置。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通过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合理分隔,防止火灾和烟气在建筑内部蔓延扩大,确保火灾时的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得:
1在建筑内部某部位着火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通过建筑内部和外部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救援灭火提供保护;
2减少火对邻近(上下、水平空间)分割区域的辐射和烟气的影响;
3消防人员能方便进行救援和灭火活动;
4能防止对人员和贵重设备造成影响和危害;
(二)防火分区。建筑内一个区域着火时,其建筑内部设置的防火分隔设施,能够防止物质燃烧产生的热和烟通过楼板、楼梯间、管道井、门窗洞口等向相邻区域蔓延,从而有效地阻止火灾在建筑物内水平、竖直方向蔓延,避免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物的火灾。因此,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高度和使用用途特征及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其内部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是由防火分隔物形成,主要有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挑帘和防火阀等。
防火分区的大小应与该建筑可接受的消防安全性能相一致,应根据建筑高度、层数、耐火等级来确定最大允许的防火分区面积。其中,耐火等级为一、二级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最大允许面积是2500平方米,一级耐火等级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最大允许面积是500平方米。
(三)建筑内部的安全疏散。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和楼梯等安全疏散设施,其设置的位置、数量、宽度以及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是由室内通道、疏散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或避难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组成,并应满足数量、宽度、距离的需求。据考证当人群密度为1.5人/平方米时,步行速度为1m/秒;当人群密度为3.0人/每平方米时,步行速度为0.51m/秒;当人群密度为3.0人/平方米。因此,疏散宽度、出口数量、应急照明直接影响疏散逃生的速度,
1疏散走道。是指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者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的室内走道。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用途、疏散距离和疏散人数,且不应小于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其高度在2米以下不能有突出物。
走道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应考虑有2个或多个不同方向,且走道上不应设置门槛、阶梯。
2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使用方便的要求。主要形式有一般室内楼梯、室外楼梯、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四类。其中: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米;
(2)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大面积200平方米,第二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5人。
(3)封闭楼梯间是阻挡烟气和火势进入的安全空间,是保障人员火灾情况下安全疏散的通道(如:高层住宅内的楼梯间)。
3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等安全地带的出口或门。一般,人们从疏散出口出来,经过一段水平或阶梯疏散走道才能到达安全出口,进入安全出口后可视为到达安全地点。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层数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并结合建筑的空间合理组合,兼顾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的人员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全部疏散到室外或安全地带为原则考虑。
因此,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对保证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极为重要,无论工业或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一般均不少于两个。除特殊规定外,建筑内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满足该楼层或防火分区全部疏散人数和时间的要求。 其中,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
(1)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2)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3)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4)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5)人员密集场所大于20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6)应向外开启不允许采用侧拉、旋转、吊门;
4疏散门。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疏散门里、外两侧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踏步。人数不超过60人(甲、乙类车间外)且每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的;
(3)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工具既能够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志。
(4)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5)具体的不同建筑、场所的疏散门宽度、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宽度应通过计算确定。其中,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四)消防设施。汽车没有刹车系统可以开,但是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没有刹车制动会发生交通事故;建筑没有消防设施可以使用,但是当遇到火情时没有适合的消防设施灭火,会发生火灾事故。因此,汽车的刹车系统和建筑的消防设施都具有抢险救急的功能,不可或缺。
建筑物应综合考虑建筑用途、重要性、建筑高度与室内空间高度、火灾特征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设置有效地消防供水和灭火等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应包括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各类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和灭火器、灭火沙、灭火毯、消防软管卷盘等设备。
1、室外消火栓系统。它的设置原则是利用室外消防设施给消防车供水或与消防车和水泵接合器连接组合,对建筑物实施的供水和灭火。主要是由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防栓两部分构成,具体要求是:
(1)城市街区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灌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超过2米,局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
(3)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
(4)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5)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照10—15LS计算;
(6)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毫米或100毫米和两个直径在65毫米的栓口;
(7)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100毫米和65毫米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标志。
2、消防水泵接合器。当火灾发生时,消防车的水泵可迅速方便地通过该水泵接合器的接口与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相连接,并送水加压,从而使室内的消防设备得到充足的压力水源,解决消防车从室外直接灭火困难或填补室内消防水源的不足。建筑的自动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以及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建筑。
水泵接合器的型式为地上式、地下式、墙壁式和多样式。供灭火救援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室外消防设施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
3室内消防栓。它的设置原则:一是能够保证方便使用,并将火灾控制在一个防火控制区域内;二是应能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防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需要射水保护的部位,并保证供水可靠、使用管理方便;三是用水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和水压;四是供电可靠性得到保证;五是管网应保证系统在维护、部分关闭期间仍能正常需要的灭火用水的要求。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防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
3)体积大于5千立方米的商店、旅馆、医疗、展览和图书馆类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电影院和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万立方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7)设置要求:
A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
B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水带超长会减少水枪出水压力);
C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测试方法,水枪垂直射水的水柱达到10米高度)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D可以在管线水压测试口或管线末端处测验水压情况。
4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是在无人情况下自动灭火的消防设施,特点是反应快、安全性强。其设置应与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特性及室内空间特征、环境条件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等相适应。其灭火剂应适用于扑救场所的火灾类别,且对保护对象的次生危害较小。灭火系统的类型应于火灾发展特性、建筑空间特征相适应,并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下安全、可靠运行和有效灭火,自动灭火消防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具有自动灭火和降温两项功能。 自动灭火消防设施维护要求:
(1)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检测,适时监控。检查要求提供出示检测报告、维护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2)可以在管网管线水压测试口或管线末端处测验水压情况。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具有早期报警或提醒人员疏散的功能。建筑应根据实际用途和预期的火灾特性以及建筑空间特性、发生火灾后的危害等因素,设置合适的报警设施。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展览、客运、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3)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及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6防排烟设施。防排烟设施分为防烟和排烟两个系统,防烟系统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排烟系统是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室外的系统。一般人在火灾烟雾环境里存活的时间只有3分钟。
建筑内设置的防排烟系统,能够有效控制建筑内的火灾烟气流动和蔓延,使建筑内的环境条件满足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开展需要,因此,任何建筑均应考虑排烟功能。防烟分区的设置应与建筑内的实际火灾情形和空间特征相适应,能够有效保障控制烟气蔓延区域。并具有保障其在火灾时正常技术措施。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间(层)。
(A)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置: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和设置在四层以上楼层、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2)中厅;
3)公共建筑内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
7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灭火、疏散,启动排烟、分隔设施以及紧急联动的专用处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设备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定。
8灭火器材 。火灾种类主要有五个种: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物质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物质火灾;E类火灾,指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不同种类的火灾灭火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剂,常见的灭火机的基本配置标准是:
(1)配置数量。根据《灭火器设置规范》规定,按照30平方米配一具手提式灭火机计算,设置地点一处不少于2具多于5具(一具不起作用时的备份考虑,数量过多易操作混乱),
(2)配置型号是ABC干粉,五种火灾都可以灭火。
(3)应在标注的有效期内使用。压力指针的指示标志是绿色区域表示压力正常;黄色区域表示压力过大(有爆炸危险);红色区域压力不足已经影响灭火功能。
(4)应放置在疏散通道,便于操作的位置(举例:利民苑饭店的灭火机摆在服务台里,老板不情愿拿出现象)。
(5)适用于初起火灾的三分钟,这时的一般着火温度300度,特点是过火面积小,烟气流动缓慢,辐射热量小便于靠近灭火,灭火效率高、成功率高。
(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根据有关资料,人在火灾烟雾条件下最佳的逃亡时间只有30秒至1分钟时间,在这段时间如果没有脱离危险区域存活的时间大概也只有3分钟。因此,火灾现场逃生时间紧迫。北京蓝极速玩吧火灾死亡的24人中有8人死在厕所内,分析当值发生火情时,厕所内还有灯光的吸引,发现被误导无出口后已经无力返回。
因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能为火灾情况下人员逃生辨别方向、路线和确认出口、识别障碍物提高条件。日常维护非常重要,时刻保持功能完好有效。
1应急照明灯设置具体要求是:
(1)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2)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黑地方标准)。
2疏散指示标志,并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间距不应大于20米,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
(六)消防救援设施
A消防车道。是提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应保障火灾事故情况下消防车安全、快捷的通行和火场供水、灭火以及救援需要:
1.城市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通行,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宜大于160米;
2当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大于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时,应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车道;
3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千个座位的体育馆、2千座位的会馆,占地面积大于3千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对于住宅建筑和比邻山坡或河道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长边所在的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5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
(2)转弯半径应符合转弯半径法的需要;
(3)环形消防车道应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与其他车到联通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2米X12米;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米X15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不宜小于18米X18米;
(5)消防车靠近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外墙不宜小于5米;
(6)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应种植树木、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电线等障碍物;
(7)消防车道坡度不宜大于8%;
(8)消防车道应满足承载消防车压力的要求。
B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保证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展开,及时组织实施消防车供水、室外救援以及室外灭火等消防作业,因此,提供一定面积和条件的消防车工作操作场地非常必要,并且应满足下列消防车展开和安全操作的需要:
1.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距离不宜大于30米,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2.高层建筑应至少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四分之一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线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米和8米。超过50米建筑的场地长和宽均不应小于15米;
(3)场地与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够承受消防车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大于10米,坡度不宜大于百分之三。
C救援入口
救援入口指在建筑各层设置的对外窗口,它是火灾事故情况供消防人员从室外直接、便捷、快速进入室内的非常入口
D直升机停机坪
直升机停机坪是火灾事故情况下在高层建筑屋顶上紧急停放直升机,从空中输送消防人员登上高层建筑,或从高层建筑上撤离伤员或救助被困人员离开的直升机停放平台。
E消防电梯。
是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使用,进行灭火和救援并且具有相应特殊功能的电梯。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相邻两个分区可共用1台消防电梯。
4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能够每层停靠;
(2)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公斤;
(3)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秒;
(4)电梯轿箱内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5)电梯轿箱内应使用不然材料装修。
(七)防火分隔
A防火墙。是指由不燃烧体构成,耐火极限不小于3小时,为减少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基础上具有耐火性的墙。(例如: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墙是3小时,梁、柱是2小时,楼板是1.5小时)。
钢结构在温度达到400度时,强度会下降一半,在达到600度时将完全丧失完整性和强度。建筑结构体由于钢材和混凝土的热胀冷缩系数不同,在火灾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构会发生不同的变化,最终会导致建筑的墙、梁、楼板、柱,包括防火墙或隔墙等都将丧失承载力、耐火性和完整性。
防火墙的构造应保证在限定时间内,能在防火墙任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一般分为主体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住宅单元之间的墙)、非承重墙(疏散走道两侧的墙)和房间隔墙四种。不同的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同,由不燃烧体材料构成,耐火极限分别是3小时、2小时、1小时和0.75小时。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第6.5.3条规定:
1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2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
3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
4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院后台的附属用房;
5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6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
B防火门。是指由经过阻燃处理并填充相关防火材料制成的,达到一定防火效果的门。防火门分为三级,分别为是甲、乙、丙级划分。甲级耐火极限为不小于1.2小时;乙级耐火极限为不小于0.9小时;丙级耐火极限为不小于0.6 小时。
C防火卷帘。是一种适用于建筑物较大洞口处的防火、隔热设施,通过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达到卷帘的升降,起到防火、隔热作用,一般在建筑的防火分隔区设置。
防火卷帘的耐火等级分别是甲、乙、丙三级,它们的耐火极限分别是1.2小时、0.9小时和0.6小时。
D防火间距。是指为防止着火建筑的热辐射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而设定的间隔距离。
防火间距应能有效防止建筑间的火灾蔓延,它的确定主要考虑火灾蔓延方式、火灾的种类及其可能延续的时间、火灾强度、相邻建筑的高低以及开口情况、建筑的耐火等级、消防扑救条件力量等因素。
(八)电器、燃气管线安装和敷设 。火灾案例:2013年6月3日吉林德惠镇宝源丰禽业加工产品车间,因空调机电气短路引发火灾,造成120人死亡,77人受伤。2013年5月31日,中储粮大庆林甸直属仓库因电线漏电(未穿管保护)引发火灾,造成80个粮囤过火,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
1、电气线路敷设
(1)在电气与电气、开关之间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并使用穿管或线槽布设;
(2)灯具、开关等固定在不然材料上;
(3)导线穿墙应穿过墙管,两端伸出墙面不小于10毫米(起到室外防水、室内防刮碰);
(4)商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使用明火或电热器具取暖。
(5)导线布设或通过易潮湿、受热、受腐蚀环境应穿管封闭保护。
(6)应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或使用大功率的电气设备的上游,按装电气保险装置(电器开关),保证出现漏电、过负荷或短路时自动关闭电源。保险值的设定应与下游使用电气的额定功率相符。否则,如不安装保险,电线短路时将持续供电,会使此条线路处于高度的电阻效应中而发生整个这条线路绝缘皮瞬间高温起火迅速蔓延的情况。如二、设定值过大,则出现下游导线长期超负荷过载运行,长此下去将使导线绝缘皮老化最终丧失绝缘功能而发生漏电、放电产生火花情况。
(7)导线的选用应按照导线下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总功率计算选用合适的导线。
2、燃气器具设置和安装
(1)燃气管接口应采用恰口固定,且管线应固定避免压、踩、刮、碰;
(2)餐饮场所营业厅内禁止存放或使用液化气钢瓶(一是不好管理,二是发生爆炸将波及多人);
(3)地下建筑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液化气罐(考虑一是液化气气体比空气重,泄漏沉浮在地面不易扩散挥发;二是爆炸不能向四周试放能量,只会产生向上的冲击波,容易导致建筑楼板被掀翻的严重后果)。
(4)商业用户、餐饮场所厨房内使用超过一个钢瓶数量时,应设置独立的储瓶间并与居住场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且房间符合泄压、通风要求;与相邻房间应封闭并没有明火出现;地面、电气及线路应符合防爆要求。
(九)可燃材料装修
A常见的装修的几种类型:1饰面装修;2装修件;3悬挂物件;4活动隔断;5大型家具;6装饰织物。
B装修的火灾危险性:
1使建筑失火的几率增大;
2传播火焰,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3造成室内轰然提前发生;
4增大了建筑内的火灾负荷;
5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浓度增大,增加了疏散行动和火灾扑救行动开展。
C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应当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D消防检查要求:单位出示产品检测证明文件或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购货发票,或施工单位的施工报告及材料证明文书(喷涂)。可现场提取物件测验作为参考。
(十)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近些年来建筑立体火灾屡次发生,分析总结由于建筑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耐火性能存在问题,是导致火势发生蔓延而失控直接因素之一,因此,应严格规范: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符合:
1)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不大于10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对除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的其他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24米,但不大于5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当建筑的外墙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