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爆破人员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并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4)加工起爆药柱时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其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使用数量。
(5)进行爆破工作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并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必要时要进行人工警戒。
(6)爆破前必须先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机械等全部撤离后方可进行爆破,并同时做好危险区域边界的警戒工作,以防对过往人员造成伤害。
(7)爆破后,爆破员必须在规定的等待时间后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和撤离警戒人员。
(8)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每次爆破作业过后,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2、 高处作业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如不能严格按照或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造成人员坠落或坠落物伤人事故。
预防事故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逐级的教育与指导,并告知从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性,方能让其从事工作。
(2)搭设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并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3)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的高处作业。
(4)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原处采取相应的可靠的防护措施,完成作业后必须立即恢复。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系戴。
五、常见事故预防措施
1、 触电事故
(1)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电工必须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思想,不能麻痹大意,防止操作时失误而引起事故。
(3)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线路上必须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4)使用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按安全规程进行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接零。对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线路正常。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上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潮湿环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5)使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离开工作现场或暂停用时,必须先拔去插头,关闭电源。
(6)需要临时用电装置,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装设,不能私自接装。
(7)临时线路装置使用期限一般规定为三个月,要指定电工装、拆、检查和管理。
(8)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附近使用火炉或喷灯。
(9)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的保安器必须分开。
(10)变电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堆放杂物,保持室外内通道和室外道路的畅通。
(11)施工人员用电要遵守“十不准”。不准任何人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不准非电工拆装、修理电器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接乱接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擅自移动电器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检修中机电设备;不准不办手续而进行施工任务,以防损坏地下电缆。
2、 机械伤害事故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且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3)要经常对设备进行观察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
(4)机械设备的需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
(6)机械设备要根据有关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7)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装置,不能将其拆掉不用。
(8)操作人员应在机械设备运行前、运行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
3、 坍塌事故
(1)项目部对其所承接的石方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土石方在开挖时,其边坡、台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发现边坡附近土体裂纹、掉土及塌方险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下方人员要迅速撤离危险地段,查明原因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作业。
(2)脚手架搭设必须依照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方案搭设。
(3)加强对脚手架的日常检查维护,重点检查架体基础变化和各种支撑及结构联结的受力情况。
(4)当脚手架的前部基础沉陷或施工需要掏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措施。
(5)当隐患危及架体稳定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加固处理。
(6)在支搭与拆除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的工作顺序进行。
六、常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触电事故急救预案
发生触电事故后现场急救对抢救触电者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人员触电后不一定立即死亡,而往往是假死状态,应及时抢救。方法得当,假死状态就可以获救。因此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不能等待医务人员。为了做到及时抢救,平时就要对职工进行触电急救常识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触电急救训练。
(1)发现有关人员触电时,首先应尽快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来不及切断电源时可用绝缘体挑开电源;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治,并向医务部门呼救或报120急救中心。
(2)如触电者的伤害情况严重,应进行现场抢救,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
(3)触电急救应尽可能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时,才可把触电者抬到可靠的地方进行救治。在送往医院途中,仍应进行抢救工作,在此过程中,不要轻易打强心针。
2、防火急救预案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防火法规,成立义务消防队,强化消防管理,必需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
(2)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及器材(灭火器、二号工具、麻袋、灭火弹等),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灭火工具及器材的保养和更换工作,并挂置在明显和易取的地方。
(3)建立防火制度,订防火公约。在机房、油库、住房、食堂等处配备灭火工具及器材,在禁火区范围内树立防火警示牌,消防重要部位必须道路畅通。
(4) 一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必须讲清发生火灾现场的详细地址、火灾情况、报警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便于消防部门联系。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②立即组织疏散无关人员,迅速切断电源,第一救人和集中力量抢救的原则。正确使用灭火(剂),以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进行扑救。掌握四种灭火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
③掌握安全疏散和逃生的指挥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特殊工种操作规程
㈠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