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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7日

    2、按突出强度分类:突出强度指每次突出的煤岩量分类,以吨为单位。
①小型突出<lOOt   
②中型突出≥100-500t
③大型突出≥500-1000t
④特大型突出>1000t
4、主要防突措施
①、“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四个方面。
    ②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
    ③局部性防突措施:
    a、专用支架:包括超前支架、金属骨架和金属栅栏。它可以增加煤体的稳定性和支架的承载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控制突出的发生、发展和规模。
    b、超前钻孔与水力冲孔。
④诱导突出的方式:
    a、震动放炮。这是一种诱导突出的方法。其做法是在工作面布置较多的炮眼,装药较多(按正常装药量的1.5-2倍),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放震动炮由矿技术负责人统一指挥,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
    b、松动放炮。是在掘进工作面使用普通震动放炮的基础上,在煤体深部3-7米应力集中带内,布置几个长炮眼进行爆破,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坚硬煤层的平巷掘进时,在工作面布置3-5个钻孔,孔深不小于8米,掘进时必须留有不小于5米的超前距离,装药深度与孔深减去5.5-6米,装药必须装到孔底。
⑤开采要求:
a、在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严禁采用风镐落煤,严禁使用耙斗机。
    b、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煤次数,揭煤地点应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c、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尽可能减少煤层中的掘进工程量。
    d、井巷揭穿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e、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f、尽可能避免应力集中,煤层巷道尽可能布置在卸压范围内:
    g、及时加强支护,保证质量。
    h、突出煤层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
    i、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⑥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
    a、坚持在地面放出班炮;
    b、坚持带隔离式自救器下井;
    t、突出危险区应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
    d、矿井应设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3、—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有声预兆:煤体中发出闷雷声、炮声、机枪声、爆竹声和剥花生声等。
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煤变暗无光泽、煤干燥和煤尘增加,支架来压、掉碴、片帮、煤壁开裂。煤面外鼓,炮眼变形装不进药、瓦斯浓度增大,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顶钻、钻孔喷瓦斯,煤壁或工作面温度忽高忽低。
第五章、 防尘
    一、矿尘的危害:
    1、煤尘能燃烧与爆炸,使矿井遭到破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矿尘职业病,悬浮矿尘长期吸人人体,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使肺部失去弹性,减弱或丧失呼吸能力,以致缩短生命,矿尘职业病又分为煤肺病、煤矽肺病和矽肺病。
二、煤尘爆炸及预防:
1、煤尘爆炸的必备条件;
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②煤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45-2000克/米3)。
    ③有高温热源(一般为650-1050℃)
    2、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煤措施。
    3、矿井综合防尘措施:a、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b、煤层注水;c、喷雾洒水;d、风流净化;e、放炮用水炮泥;f、冲洗巷帮;g、湿式打眼;h、采空区灌水;i、隔爆岩粉棚、水棚、洒岩粉;j、刷白巷道;k、个体防护;1、巷道中的浮煤定期清除。
    4、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措施。
    5、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第六章、 防灭火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
    矿井火灾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其它可燃物)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重地威胁着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国家财产和煤炭资源遭受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
    1、巷道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服,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建筑,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和休息间。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普通白炽灯、普通日光灯)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四、预防煤炭自燃开采技术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生的措施。
    1、保证留最少的煤柱、最小的煤层破坏、最低的漏风量、最高的回采率和最高的回采速度,是预防煤炭自燃的采矿技术原则要求。
    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石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采煤工作面必须用后退式开采。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没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急倾斜煤层用跨落法控制顶板时,在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石门上方的煤柱,留在采区运输石门上方的煤柱、在采区结束后可回收。但必须采取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2、防止漏风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正确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及时封闭采空区及废弃的井巷,采煤工作面和采区回采结束后都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利用调节风压法减少漏风。
    3、利用阻化剂防火
    利用阻化剂防止煤炭自燃,就是将某些能抑制煤炭氧化的物质喷洒在煤炭、采空区或压入煤体中,我国应用最广的是黄泥浆。
   五、灭火方法
1、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负责人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②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③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及时封闭。
④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启动,正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停止。
    2、灭火方法
    灭火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灭火、隔绝灭火和联合灭火法。   
    用水直接灭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供水量必须充足;
    2)、应将水流先射向火源周围,逐步向火源中心逼近;
    3)、要保持正常通风,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4)、用水直接扑灭电气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六、火区启封
    火区启封是一个非常慎重的工作,必须达到《规程》的要求条件,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必须由救护队进行。
第七章、 防治水
    一、矿井涌水的来源:
    大气降水、地表水、老空水、含水层水、断层水等为主要来源。
    二、透水预兆:
    采掘工作面透水前的主要预兆:
    1、煤壁发潮、发暗;
    2、煤壁和巷道壁“挂汗”,发生雾气;
   3、煤层和巷道空气变冷;
    4、顶板来压、淋水增大,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5、出现压力水线;
    6、有水叫声;
    7、井巷有害气体增多;
    8、煤壁和巷道壁“挂红”;
    9、有酸气体味、臭鸡蛋味、水味发涩。
    三、透水的措施:
    井下发现透水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现场工作人员在报告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的同时,应就地取材,封堵透水孔,加固工作面的支护,打密集支柱等,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进行加固工作,现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撤退,用最快的速度,走最短的路线,撤至上一水平进风巷或地面,切勿进入独头的下山巷道。万一无法或来不及撤至上水平时,可暂时找一独头上山避难待救,遇难人员要保持冷静,避免消耗体力过度,使生存的希望消失。
    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召请矿山救护队,同时通知所有受透水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开动井下排水泵,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营救遇险人员。
    四、矿井水灾的防治:
    1、井口和工业广场内的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的历史最高洪水位,对现有低于最高洪水位的生产矿井和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或挡水墙、沟渠,疏通水路和采取其它有效防水措施。  
    2、严禁水体下开采,不准开采本矿和邻矿的防水隔离煤(岩)拄,也不得在防水隔离煤(岩)柱中开掘任何巷道。
   3、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隔离煤柱。
4、填堵漏水区及修筑排水沟。
5、山区煤矿存在山洪袭击和滑坡危险地段,可能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采取开挖截水沟和防治滑坡的措施。
6、各矿应对井田范围内和周围老窑及邻近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并在矿图上标明其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及积水等情况。
7、井下探水:
    ①探放水原则: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2)、采掘工作面接近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和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进行探水。
   3)、探水时注意事项:
   a、探水地点与可疑水源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为75--150米。
    b、为使工作面前方经常有一段可靠的安全煤柱保护,探水钻孔应超前于工作面的距离不小于20米。
    c、探水钻孔的布置方法和数目以保证掘进巷道前方和上下左右都要有一个安全煤柱保护圈为原则。
    d、加强钻孔附近巷道的支护,背好帮和顶,并在工作面前面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以免压力水冲垮煤壁。
    e、清理好排水路线,准备好水仓和排水设备。
    f、加强工作面通风,髓时检测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
    g、制订检查安全避灾路线。
    h、探水地点要安设专用电话,能随时与矿长、水泵房联系。
    i、探水地点与相邻地区的工作地点有专用信号联系,一旦出水要马上通知受水害威胁地区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j、探水时,如发现钻眼流水增大或有臭味,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不得拔出钻扦,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派人监视水情;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
    k、严禁用放炮方法放水。
    五、矿井排水
    1、矿井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2、水管和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   
3、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出泵房底板7米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4、主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5、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第八章、 井下安全爆破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二、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不得使用异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四、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五、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严禁明火明电放炮,严禁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六、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工担任。
七、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不得穿化纤衣服,也不得带电子手表。
八、放炮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不许混装,并要加锁;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九、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工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工或在放炮工监护

    十、爆破材料箱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严禁乱扔乱放,放炮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 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装药前和放炮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放炮,并向队、班长汇报,及时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或紧接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3、在炮眼内发现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4、在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它的材料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十二、工作面联线后,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 规程中规定。     
十三、掘进巷道时,放炮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 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十四、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放炮前,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
    十五、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道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十六、放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即放炮员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安全完警戒后,把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把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进行放炮。
    十七、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十八、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手把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毫秒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十九、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否则,只能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二十、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没有爆炸的或残留的炸药或电雷管,都要交给放炮员或送到火药库统一处理。
第九章、 运输与提升
    一、平巷与斜巷运输:
    1、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3、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都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并必须在机车内装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油)装置。如果风巷是沿煤层掘进或有穿过煤层的区段,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板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5、列车和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6、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①一人只准推一个车,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接近道岔、弯道、巷道(硐室)口、风门、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②严禁蹬车,搭车和放飞车。
    ③同方向推车时,两车间的间距: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5%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5%时,不得小于30米。
    ④在轨道坡度较大的地方,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
    ③轨道坡度大于0.7%时,禁止人力推车。
    7、在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人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挡车装置。
    ③在上部车场人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人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应安设能够防止未连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装置。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⑦斜井串车提升,严禁蹬钩和矿车内乘人。行车时,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严禁行人。
    ⑧斜井及下部车场必须设躲避硐。
    上述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二、钢丝绳:
    1、主要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0.3米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记录断丝情况和钢丝绳直径缩小的情况,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线绳总断面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和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为10%;
    ③罐道钢丝绳为15%;
    2、钢丝绳直径比标称直径减小以下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5%;
    ②罐道钢丝绳为15%;
③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
    3、钢丝绳的钢丝变黑,有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钢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第十章、 安全用电
一、供电: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对年产印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2、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否则,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三、操作电气设备的规定:
    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再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5、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6、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和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并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三无”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即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 即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即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即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
    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人井处装设避雷装置。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集中良好接地。
    ③通讯线路必须在人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④矿灯管理:
    a、矿井应建立矿灯管理制度。矿灯必须装有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b、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比经常使用矿灯的总人数多10%。
    c、矿灯必须保持完好,如有漏液、亮度不够、电缆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圈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
    d、使用矿灯人应爱惜矿灯,严禁拧开、敲打、撞击矿灯出井后必须立即交回矿灯房。实行矿灯编号,专人专灯。
    e、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第十一章 顶板事故防治
一、煤层的顶板
煤层的顶板分为三层:伪顶、直接顶、老顶
二、巷道支护形式
1.砌碹支护。2.棚式支护。3.锚杆支护
(1)锚杆的种类:木锚杆、竹锚杆、废钢丝绳锚杆、金属管缝式锚杆、钢筋锚杆和玻璃钢锚杆。
(2)锚杆支护的配套形式:锚喷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喷支护、锚梁支护、锚杆钢带支护。
三、煤矿顶板事故
(一)冒顶的原因
1.地质因素的影响。2.顶板压力变化的影响。3.采掘工序的影响。4.人的因素影响。
(二)易发生冒顶的地点
1.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可概括为“一道、一线、两出口”。
“一道”是指采煤工作面机道。机道上方支护力相对较小,加之煤壁片帮及破煤后顶板支护不及时,顶板失去控制,极易发生局部冒顶,如果局部冒顶处理不及时,还会发展为大冒顶事故。
“一线”是指采煤工作面放顶线。在采煤工作面放顶线处,顶板最易破碎,顶板压力也最大。在回柱放顶过程中,由于压力的重新分布,在回收受力最大的1      ~2根支柱时,易发生冒顶事故。
“两出口”是指采煤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在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前后10m范围内,由于应力集中,压力很大,加之控顶面积大、顶板破碎,发生冒顶的次数最多。
2.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在掘进工作面处。由于打眼、放炮工作对顶板振动破坏大、放炮后来不及支护、放炮打倒支护棚子等都易造成冒顶。另外不采用前梁支架、不敲帮问顶而空顶作业还会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三)冒顶的预兆
1.声音方面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冒顶前会发出许多声音,如采煤工作面老顶断裂时发出鸣炮声,直接顶受压时的碎裂声,掘进工作面棚子及背顶材料受压后劈裂声等都是冒顶的预兆.
2.直接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直接顶在受到老顶压力后,会更加破碎,裂隙条数会增多、加宽,出现掉渣甚至下“矸雨”。同时,直接顶的下沉量也会增大,下沉速度加快。在掘进工作面,顶板同样会出现裂缝、掉渣、离层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冒顶即将发生。
3.支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冒顶前反映在支架上的预兆有活柱下缩速度加快、下缩量增大、支柱被压折压弯或整体向一方倾斜推倒。在掘进工作面,棚子及前探支架被压弯压劈。这些都说明顶板压力极大,而且支架已难以控制顶板,冒顶事故立刻发生。
4.煤壁上的预兆
顶板来压时,工作面煤壁会因受压而片帮,且片帮速度比平时快,片帮程度严重。同时,由于煤壁片帮,导致顶板裸露,破碎的直接顶失去支撑也会发行冒顶。
(四)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防止冒顶事故的措施有:
1).充分掌握顶板压力分布及来压规律。
2).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3).及时处理局部漏顶。
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5).特殊条件下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冒顶事故的处理
1)首先加固冒顶边缘支架,防止冒顶扩大。
2)发生冒顶埋人事故时,要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搬运矸石,接近被埋人员。搬矸中,只能用手扒,不许用镐挖,防止伤及被埋人员,人员救出后,先现场急救再升井。
3)采煤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用木垛刹实顶板,不能架空棚。
4)掘进工作面的冒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木垛接顶法或撞楔法处理。
5)在处理冒顶和抢险救人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有二次冒顶危险时要立即撤人,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二章 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
一、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则?
  1)迅速撤离灾区: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灾区不具备事故抢险的条件,或者在抢救事故时可能危及营救人员自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躲避到安全地点或撤到井上。
  2)及时报告灾情: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积极、安全地消除或控制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发出警报。
  3)积极消除灾害: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工,先复舒、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4)妥善安全避灾:当灾害事故发生后,避灾路线因冒顶、积水、火灾或有害气体等原因造成阻塞,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撤退时,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和灾区较安全地点,或者就进快速构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营救。
二、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
  1)自救器必须佩戴到安全地方方可取下,切不可因感觉干热而取下。
  2)佩戴自救器要操作迅速,准确到位。
  3)过滤式自救器只可做逃生使用,不能佩戴做其他工作。
  4)佩戴自救器脱险时,不要说话,必要时可用手势联系;而且不要跑,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5)防止途中碰掉鼻夹。万一碰掉鼻夹,要控制住不要用鼻孔呼吸,并迅速夹好鼻夹。
  6)当在井下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征兆时,必须立即正确佩戴自救器,马上撤离现场,不要等看到烟雾再佩戴。
三、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伤工的现场急救: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后,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使人中毒;有时煤与瓦斯突出造成高浓度瓦斯充满巷道;或者在冒顶、透水后,采空区的有害气体涌入巷道,也会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
  1)迅速把中毒或窒息伤工抬运到有新鲜风流和周围支架完好的地方。在搬运途中,如仍受到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佩戴好自救器,伤工也应佩戴自救器;
  2)尽量将伤工口鼻内的粘液、血块、碎煤矸石等杂物除去,并将其上衣、腰带解开,脱掉胶鞋,同时对其进行适当保暖,防止受寒;
  3)对中毒或窒息的伤工,如果呼吸微弱或已经停止,应采取人工呼吸,如果心脏停止跳动应采取胸外心脏按压或者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以恢复其呼吸和心跳。
  4)急救者在现场急救中,一定要沉着,动作要迅速,在进行急救的同时,可请求矿上派医生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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