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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生产场所着火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08日

  1 总则

  1.1为了及时而迅速地处理重要生产场所(集控室、计算机中心、通信站等)着火事故,避免或降低因重要生产场所着火所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制定《×××厂重要生产场所着火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主设备、减少财产损失为原则,结合《二十五项反措》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制定。

  1.3重要生产场所着火是指发电厂集控室、计算机中心、通信站等重要部位因起火未能及时发现和扑救而造成的火灾,其后果非常严重,直接危及人身、设备的安全。

  1.4厂长为火灾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应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全厂每个员工都有参与火灾应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1.5本预案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对预案的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合理调整,并组织演练。

  2 概况

  2.1 重要生产场所(集控室、计算机中心、通讯站等)火灾,多数是由于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出现故障起火引燃可燃物所至。而电气线路故障大部分发生在地沟、电缆井,可燃装修与主体建筑夹层中。火灾初期,高温烟气沿洞槽流窜,不易侦察。

  2.2 有害气体多,烟雾浓。由于隔音、防湿、防尘、保温等特殊要求,各类技术用房采用了大量木材、塑料、合成纤维可燃装修材料,着火后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产生大量浓烟,给救人、灭火及疏散贵重设备物资带来一定困难。

  2.3 火势蔓延途径多,燃烧快。电缆火灾蔓延途径一般为:横向是电缆沟,纵向是电缆竖井。房间内部火灾,烟火易沿吊顶、门、窗、走道向水平方向蔓延。

  2.4 精密贵重设备多,扑救难度大。许多设备,如:DCS控制系统、各种仪表、控制电缆、程控交换机、计算机数据库、电脑等精密贵重设备,安装范围广,数量多,价值高。由于设备精密、贵重,在火灾扑救过程保护设备仪器任务重,且一般不宜用水、泡沫灭火剂扑救,要尽可能使用气体灭火剂扑救火灾,保护仪器设备。鉴于部分设备运行的重要性,有时需带电灭火,在保护设备同时,要搞好个人防护,采取绝缘措施,确保灭火人员自身安全。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厂长

  副 组 长:党委书记 、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厂长

  成 员: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3.1.2应急指挥小组的职责

  (1)重点生产场所(集控室、通讯站、计算机中心等)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负责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组织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扑救火灾。按照救人第一,保主设备的原则,确保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力争把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维持设备运行。

  (4)火灾扑救过程中,小组全体成员要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要规范。

  (5)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火灾事故处理经过要详细记录清楚,为事故调查准备好原始资料。

  (6)组织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事故处理和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7)组织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责任划分等)的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8)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以所有被关闭设备及损坏设备均恢复正常运行为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3.1.3各专业应急小组及职责

  (1) 灭火行动组

  组 长: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厂专职消防队长

  成 员:专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工程技术人员

  职 责:负责火场侦察,提出火灾扑救建议,执行现场最高指挥的火灾扑救命令,搜救被围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实施有效的灭火,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 疏散引导组

  组 长:保卫部主任助理

  副组长:驻厂武警中队负责人

  成 员:驻厂武警

  职 责:负责火灾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疏散火场无关人员,抢救被围困人员,保护设备安全,转移重要物资和设备,维护疏散引导秩序,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通讯联络协调组

  组 长:厂办主任

  副组长:驻厂武警中队负责人、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 员:通讯人员、厂义务消防队员、运输公司司机

  职 责: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负责组织运输消防器材,及时准确地传达火场指挥部的命令,时刻保证火场与外界的联络,必要时负责与地方公安消防队联系请求增援。

  (4)安全救护组

  组 长:安监部主任助理

  副组长:厂医务室负责人

  成 员:医务人员、救护车司机

  职 责: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护理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联系地方医院请求援助。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物资部负责人

  副组长:物业公司经理

  成 员:物资部、物业公司员工及义务消防队员

  职 责:负责保障火场所需物资供给,确保火场供水和照明用电,保证火场参战人员的伙食供应及其它物资运输。

  (6) 设备技术组

  组 长:生技部主任

  副组长:当班值长或计算机中心负责人

  成 员:生技部专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职 责:负责提供技术上的指导,研究最佳灭火方案,向灭火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支持。组织对设备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7) 事故调查组

  组 长:安监部主任

  副组长:安监部专工、生技部专工、消防专干

   职 责:及时赶到火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负责调查火灾发生原因、损失程度、事故分析、责任划分,情况通报,提供整改和处理意见。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为了有效抢救被围或者受伤人员、主要设备和重要物资,救援人员平时除生产技术人员以外,专职消防队员和厂义务消防人员应具有处理集控室、计算机中心和通信站着火应急的消防知识,具有一般的电气、电缆知识。发生火灾时要在电气、计算机、通信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组织施救。

  3.2.2厂财务部应在厂长的统一安排下准备足够的应急突发事件的储备资金,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早期预算。

  3.2.3救援物资应常备。防护服,防毒面具,专用的消防器材、器具必须保存在指定的仓库内,专人保管,随时可以调用。重要生产场所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以供应急之需。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应急报告、应急指挥渠道

  (1)重要生产场所着火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灾情的人员立即打电话“119”向厂专职消防队报警,消防队接警后同时向保卫部主任、主任助理报告,由保卫部主任向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生产厂长向主管的二级单位保卫部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保卫部立即通知灭火行动组赶赴现场,同时通知其它行动组到位,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2)生产厂长立即汇报厂长、书记,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要迅速安排人员各就各位。

  3.3.2应急通信保障

  通讯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讯应急小组,要确保通讯电话的畅通。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 工作人员行动预案

  (1)当重点生产场所发现火警,值班人员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9”,向专职消防队报警,报告火警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及基本情况等,并派专人迎接消防队员并提供火灾情况介绍。

  (2)重要部位发生火灾,值班员除报警外,应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报告。并根据情况切断相关设备电源,采取紧急隔停措施准备。

  (3)在发生小火时,工作人员要利用区域内常规灭火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控制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4)根据火势情况立即启动自动报警灭火装置。

  (5)在消防队未达到火灾现场前,临时灭火指挥由当班主要负责人担任。不允许不熟悉设备的人员组织指挥灭火。

  (6)消防队到达火场时,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并提供技术支持。

  3.4.2 消防队行动预案

  (1)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应根据火灾性质出动两个战斗班,一台干粉消防车,一台水罐消防车,赶赴火场(同时消防自动报警控制中心发出报警信号)。 到达火场后应立即与当班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取得联系,了解火场情况及采取措施情况,人员、设备、电源情况。由执勤队长带一名班长,一名战斗员进入火场进行侦察。

  (2)根据火场情况,出动一个战斗班佩戴好个人防护器材,利用常规灭火器“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实施灭火,控制火势。

  (3) 出一个战斗班利用干粉、气体灭火器进一步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保护其它设备。

  (4)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烧伤或燃烧中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防止触电。

  (5)如火灾难以控制,火场总指挥应下达请求地方公安消防队支援命令。由通讯联络组与公安消防队取得联系,请求增援。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立即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接受增援命令。灭火行动组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增强、调整灭火作战力量,以确保人员、电网、设备安全,采用协同作战,内外夹击,上下合攻的形式扑救火灾。

  (6)各行动小组按职责要求迅速果断的采取相应措施,组织疏散、抢救主要设备和重要物资、抢救伤员,做到有条不紊,忙而有序的开展工作。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 重要生产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后,运行值班人员和计算机、通信值班人员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确保设备运行。

  3.5.2 及时清扫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启动相关设备。作好更换损坏设备,恢复设备运行工作,同时注意操作安全。

  3.5.3 恢复设备运行过程中,消防队必须对现场进行监护,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至设备完全恢复正常。

  3.5.4 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厂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终止,一切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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