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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承德市建设局  来源:承德市建设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5日
  3、应急救援组。现场应急救援组由承德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成,局建管科科长任组长,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任务。公司设置应急救援值班室,由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救援组人员定为20人,配备常备器材(消防铁锹、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
  主要职责是:
  (1)实施专家组提出的救援方案和措施。
  (2)实施现场监控,掌握事故发展趋势;负责向指挥部及时反馈救援信息。
  (3)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工作,组织现场医疗救护。
  (4)做好事故现场保卫和清理工作。
  4、应急预备救援组。应急预备救援组是事故救援的机动救援力量,由承德名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成。局质监站站长任组长,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该公司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预备救援组人员定为20人。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机动应急救援任务;
  (2)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组织救援人力、物资,保障预备救援需要;
  (3)负责组织现场危险区域人员、物品的转移和临时安置。
  5、应急救援设备保障组。应急救援设备保障组由承德市政建设总公司组成,局城建科科长任组长,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该公司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大型机械设备(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照明灯具等)的保障;
  (2)按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组织救援设备和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施救。
  (3)救援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县(扩权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行政负责人任应急组织机构负责人,并设置应急办公室、专家组、应急救援组、设备保障组等机构,建立并完善本辖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职责: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辖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2施工单位的应急组织和职责
  (1)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建设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一旦发生事故,施工单位要充分做好事故自救工作,及时疏散现场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为下一步救援工作准确提供基本情况和可靠的技术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三章 预警与应急准备
  3.1预警机制
  市建设局根据不同阶段和其他省市相关事故信息,及时在全市建设系统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后,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应根据预警提示及时采取应急预防措施。
  3.2应急准备
  3.2.1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2.2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和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演练情况,以及救援器材、设备的维护情况。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3.2.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2.4应急救援组织应注意发挥施工单位的优势和长处,随时处理和排除险情。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响应
  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1发生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4.1.2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并提交书面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2小时内)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发生事故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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