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实例>>正文

威海市重特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威海市人民政府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5日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热力管理处: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巡分局: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市政处: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损坏的道路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环翠区环卫局: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的燃气经营、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建委、市燃气热力管理处,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建委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市安监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伤员。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市区(开发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六)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