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实例>>正文

防灾抢险及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01日
  九、供电及电力网络
  送变电分公司和供电分公司防灾抢险及突发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灾抢险及电力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防汛抢险
  1、汛前准备
  (1)组织安排防汛抢险人员,使责任落实到人,执行防洪渡汛及突发电力事故期间的有关纪律、值班制度、汛期雷雨灾害天气情况下的各种操作规定和运行制度。
  (2)公司各职能部门、送变电分公司和供电分公司,应认真做好设备的汛前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彻底消除设备缺陷。
  (3)准备好防汛抢险的物资,以备在灾情发生时能及时运达抢险现场,尽可能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防汛措施
  (1)严肃值班纪律,送变电分公司和供电分公司在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和维护,特别是易受雷雨损坏和洪水淹没的电力设备、电力设施、电力线路应加强巡视检查。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和雷雨洪灾后的补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要保证通讯设备完好和防洪联系的畅通,主汛期应保持与当地政府及防汛指挥部的联系,随时待命,对突发电力事故要及时启动抢险应急救援预案。
  (2)电力调度所根据各类突发电力事故的特殊性,启动《富顺地方电网反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抢险施救工作的电力供应。
  (3)由城关供电分公司牵头并会同送变电分公司,负责确保县委、县府或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电力供应,其供电方案如下:
  a、正常运行状态下,由10千伏高府线#913开关供电;
  b、若高峰变电所全站失电或10千伏安府线#915开关发生故障,则由10千伏安府线#915开关供电;
  c、若35千伏高峰变电所和35千伏安河变电所均失电,则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迁至富益电力公司总部,利用电力载波或微波通讯设备进行指挥联系。
  (4)生产技术部要加强发电、输电、配电设备的监督管理,保障主汛期公司电力网络的正常运行。
  (5)送变电分公司和供电分公司应严格执行本辖区的防灾抢险及突发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按“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确保担负防汛抢险工作的单位或指挥机构的电力供应,及时修复损坏的供电设施。针对沱江河沿岸的供电区域情况,由所在地供电所、站负责在洪水险情来临前,对沿河两岸的供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断电)拆除和搬迁,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抢险用临时照明工作,险(灾)情结束后,迅速恢复供电。
  (二)突发电力事故
  1、送变电分公司和供电分公司抢险施救组指挥员有权根据突发电力事故抢险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调集或组织抢险(修)施救工作人员;
  (2)使用各种储备的电气备品、备件和抢修用工器具;
  (3)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输送和限制用火用电;
  (4)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5)抢险施救指挥员原则上由分公司负责人担任。
  2、110千伏、35千伏变电所及110千伏、35千伏送电线路发生电力事故,由送变电分公司负责。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立即安排抢修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程采取相应的应急安全措施处理。
  3、10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发生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供电分公司负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程采取相应的应急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4、当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事故(地震、洪灾、雷雨、滑坡、塌方、泥石流、大风、冰雹和冰冻)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时,事故发生地负责人或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安监科、电力调度所、送变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计划财务部,并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程对其采取应急安全措施进行处理,事后书面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
  5、当发生用户电气设备事故,波及或影响电力系统时,事故发生地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公司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安监科和电力调度所,以便追究事故责任和进行安全调度。
  6、当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用户自身过错;汽车碰击电杆、变压器、电气设备;建筑工地坠物、抛掷物体、盗窃电力设施等),值班员或维护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监科和电力调度所(盗窃电力设施事故,拨打报警电话:110和公司党委综治办),以便追究事故责任和进行安全调度。
  7、当发生人为操作责任事故(配变新投运或线路设备检修后投运等),其管辖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安监科,并在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调查取证。
  8、火(情)灾事故及车辆交通事故
  (1)当发现火情或发生火灾事故时,发生地所在分公司的任何员工,必须采取的措施如下:
  a、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b、及时组织灭火力量扑救;
  c、准确使用灭火器材;
  d、及时组织疏散和救护火灾围困人员;
  e、及时报告公司党委综治办、安监科。
  (2)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a、立即正确采取处理事故现场的安全措施并按规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b、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c、迅速抢救伤员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d、及时报告公司行政办汽车班长和安监科。
  9、各供电分公司抢险人员接到抢险命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立即赶赴指定地点,积极进行抢险施救。
  十、预案演习与应急培训
  (一)预案演习
  突发电力事故预案演习由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公司实际编写演练计划,全面负责演练的策划、安全、指导、技术和宣传等,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应急训练
  突发电力事故应急培训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的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编制培训方案,对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十一、责任与奖励
  突发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司突发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组负责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十二、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管理由四川富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公司电力突发事故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
  (二)预案修订
  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等,电力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适时修订本预案。
  十三、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2008年5月6日公布施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