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实例>>正文

荔湾区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03日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119报警,同时如实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三)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四)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的类别、危险化学品名称;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向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二)救援工作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展开救援行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爆炸物品、剧毒品引发的化学事故
(1)该类事故由区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2)接警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划定警戒线,查明爆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
(3)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和泄漏的剧毒品,必要时,须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
(4)收集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5)卫生、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做好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6)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公安部门负责制定。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引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
(1)该类事故由质监部门牵头负责,区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配合;
(2)质监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必要时疏散人员;
(4)特种设备化学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5)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质监部门负责制定。
3、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1)该类事故由区卫生部门牵头负责;
(2)区卫生部门接到急性中毒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3)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卫生部门负责制定。
4、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它重大化学事故,分别由其归口管理部门或区政府指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三)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如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和配合。
(四)参加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五)由于事故扩大,自身力量不能进行救援的,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外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驻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职能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提高全社会预防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