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实例>>正文

九江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15日

 六、事故报告和预案启动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110或119指挥中心报警,110或119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往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向事故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单位。
(二)市政府办公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预案规定,迅速组成总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迅速赶赴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市部队或武警、消防支队,请求事故抢救或支援,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有关成员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子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