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居民安全。当地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市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专业、半专业消防队的培训和考核。各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 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森林火灾等级与预警级别比照:
森林火警Ⅳ级;
一般森林火灾Ⅲ级;
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特大森林火灾I级。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8.3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甘肃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本预案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之“森林防火”部分的专项预案,由甘肃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