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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02日

2.2.7技术资料组工作职责 
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2.2.8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 
由县政府办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2.2.9善后处理组工作职责 
由县民政局牵头,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善后处理;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2.2.10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由县安监局牵头,主要任务是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2.11新闻报道组工作职责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3.预警预防机制 

3.1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县安监局报告,同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接报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行动 
相关机构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是否响应,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4.应急响应 

本预案的启动由分管副县长批准,县人民政府或县安委会组织实施,由县政府办、安委办分别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安委会。 
4.1县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二)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三)经专家对警情判断和领导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后,立即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4.2信息资源整合 
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梳理,并及时反馈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观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救援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指挥部应果断决策,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4.5公众动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尽力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6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 
监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4.7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该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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