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4.1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4.1.1日常应急准备
a.办公室、生产车间、电站、仓库和厨房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齐全、完好,使
用灵活;
b.设备、线路安装应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和运行,并按《》巡查;
c.有易燃、易爆材料的存放地严禁进行电焊或动火作业。
4.1.2如发现火情,发现人员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行政管理部、保安队和行政总监,同时采取措施,立即断开相关区域内所有设备电源包括照明电源,控制火情,防止失控的恶性事故发生,由行政管理部联络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4.1.3如火情失控,应切断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火源,防止火情进一步发展,注意保护并抢救公司的重要财产,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市消防队,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引领消防队或救援人员到着火地点。
4.1.4现场灭火的组织实施过程,按《公司消防应急方案》执行。
4.1.5出现人员伤亡时,按(本方案第3.12章节规定急救执行)。
4.2压力容器爆炸应急响应
4.2.1日常应急准备:
a.严格遵守《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b.做好容器的定期专项检测和标识(包括安全阀检验);
c.做好容器设备的正常维护;
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
4.2.2一旦发生意外爆炸,做好人员疏散、伤员抢救,并报告上级部门。
a.严格执行第3.3章节程序;
b.立即关闭事故发生点的相关电源、水源和气源;
c.立即将事故发生点隔离,严禁人员进入和通行;
d.现场应急处理小组,指挥抢险队疏散周围人群,抢救受伤人员,进行止血、包扎
后,紧急派车送往医院救护;
e.如爆炸引起火灾,应按《公司消防应急方案》进行。
4.2.3保护现场,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安全生产监督局来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