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4.9.1机动车辆的管理严格遵守《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9.2机动车辆行车守则:
车辆行驶必须坚持:
(1)“十慢”,即:起步慢,转弯慢,下坡慢,会车慢,倒车慢,拖车慢,人多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雨天泥滑慢,过桥慢;
(2)“十不行车,即:车门不关好不开车,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人没坐稳不开车,物没有装好不开车,脚踏板站人不开车,胎架站人不开车,车厢不落好不开车,接车没有检查不开车,超长、超高、超载不开车,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开车;
(3)“十好”,即: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驾驶作风好,行人动态观察好,信号标志看好,车辆保养好,操作规程遵守好,安全措施执行好,同事互相团结好的原则行车。
4.9.3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当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处理:
(1)发生轻微撞车或撞人意外,无人员伤亡时: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交
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发生一般撞车或撞人事故,人员轻伤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或将伤者送往
医院进行治疗,然后拔打110,由交警部门处理及保险公司处理,肇事司机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副经理和安全员汇报;
(3)发生严重撞车或撞人事故,人员重伤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或将伤者送往
医院进行治疗,然后拔打110,由交警部门处理及保险公司处理,肇事司机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安全员汇报;
发生特大撞车或撞人事故,人员死亡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或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然后拔打110,由交警部门处理及保险公司处理,肇事司机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安全员汇报;
(4)发生翻车事故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或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然后拔
打110,由交警部门处理及保险公司处理,肇事司机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安全员汇报;
4.10人员伤亡事故处理现场记录
(1)公司应详细记录事故的处理进程和证明人,以备查证;
(2)现场记录主要包括:事故经过、报告时间和采取的措施。
5.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5.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应每三年重新编写一次。
5.2对厂内新增装置和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5.3在实践和学习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