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化学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泄漏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特制定《甘谷电厂化学危险品伤害人身伤亡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国家有关化学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有关规定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 严重的化学危险品伤害人身伤亡应急处理,需要动员企业的力量乃至社会力量,企业员工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义务。
2 概况
2.1 一级化学危险品伤害,当浓酸、强碱少量溅到眼睛、皮肤上或少量泄漏氯气、氨气,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经简单处理消除对人身的伤害,同时将泄漏源消除。
2.2 二级化学危险品伤害,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