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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自然灾害救助保障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9日

3 灾害预警与灾情报告
3.1 预警分类
按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分为四级:特大自然灾害为一级、重大自然灾害为二级、较大自然灾害为三级,一般自然灾害为四级。并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志。
3.1.1红色预警(1级):在铜梁县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境之一的:
(1)死亡3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
(3)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
或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死亡30人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
3.1.2橙色预警(Ⅱ级):在铜梁县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境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800人—1000人;
(3)倒塌房屋800间—1000间;或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死亡10人—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5000万元的。
3.1.3黄色预警(Ш级):在铜梁县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境之一的:
(1)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500人—800人;
(3)倒塌房屋500间—800间;或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死亡5—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3000万元的。
3.1.4蓝色预警(Ⅳ级):在铜梁县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境之一的:
(1)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0人—500人;
(3)倒塌房屋100间—500间。
3.2 灾情报告
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小时内向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并对损失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县救助办接报后,立即向县灾害救助指挥部报告并上报市民政局。县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类型和级别启动预案。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失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应急救助措施;救助应急需求。
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在核实损失的初步情况后,根据红、橙、黄、蓝4级预警级别,报告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同意后迅速启动预案,进行应急救助。
分管副县长及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现场综合协调组、灾情调查组、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开展工作。各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综合协调组:由县救灾办牵头,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负责传达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报告损失及救助工作情况,协调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害调查组: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灾害管理部门及受灾乡镇政府配合。主要任务是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受灾群众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向县政府应急救助指挥部及市民政局报告灾情。
转移安置组:受灾乡镇政府负责,由参加抢险的救援力量组成。主要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紧急转移险区群众,安全转移各类物资等。灾民的临时安置由县民政局协助乡镇政府负责,主要任务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
后勤保障组: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贸易局和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是提供救助应急工作中的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和资金调度等后勤保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善后处理组:由当地政府牵头,卫生局等部门参与,主要任务是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医治、因灾死亡人员后事的处理、损失财产的保险赔付以及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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