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内发生的各类事故,主要包括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及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片帮、中毒窒息、垮坝等重特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的
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