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在应急状态组成以下指挥系统
3.2职责和分工:
3.2.1由厂长任总指挥在应急状态下指导值班长总体指挥和协调工作。
3.2.2由生产厂长组织技术人员和工段员工对事故进行分析和预防,领导工段员工组成生产及物料应急处理小组,处理生产中事故,使事态不再蔓延和扩大,并及时将事故状况向总指挥汇报。
3.2.3由设备厂长领导保全、电工、仪表及各生产工段人员组成生产装置及设备抢修抢救小组,并及时联络外部抢修队伍,及时将抢修情况向总指挥汇报。
3.2.4由办公室主任领导组成应急状态后勤组,做好后勤工作及泥木匠的联络。
3.2.5中夜班在总指挥未到达现场前,由值班长全权负责总指挥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3.3应急指挥系统的启动
3.3.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工段和值班长汇报,工段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部位和原因,并尽可能及早切断事故源。
3.3.2值班长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中夜班在总指挥未到达现场前,由值班长全权负责总指挥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值班长应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
3.3.3如工段不能自行处理或控制事故状态,则由总指挥组织提出处量和抢修抢救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3.4如事故需要公司总部和外单位协助处理时,值班长应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汇报要及时,并说明事故准确部位、事故状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