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抢险抢救小组
1、由县公安、卫生、环保、交通、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
(1)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负责做好现场洗消,降低危害程度;
(5)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善后保障小组
1、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交通、卫生、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
(3)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4)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5)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技术指导小组
1、由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及相关机构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提出控制、抢救事故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其他有关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