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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机械行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1日

    (7)事故调查组

    组 长: 区经贸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

    任务:

    a.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c.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8)事故综合组

    组 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务:

    a.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网络;

    b.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c.协调总指挥、副总指挥等值班安排。

    2.4.2 基本救援力量

    由机械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区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职工队伍,携带必要的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社会救援力量由区卫生局和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

    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测

    全区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在机械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火灾、触电、厂内机动车辆伤害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3.2 信息传送和报告

    峄城区经贸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机械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3.2.1 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区开通机械安全报警电话(7758091),设在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受机械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应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的,由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区经贸局)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

    分渠道:镇(街道)安监所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信息报送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

    3.2.2 信息报送时限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填报《峄城区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3 预警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2)加强教育培训,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管理。

    (3)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的级别

    预警的级别:三级、二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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