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响应: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总工会、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处、县国土资源局、县电力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工业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
三级响应:指挥长:县安监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地方海事处、县国土资源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电力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工业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
2、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本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指挥各成员单位对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伤亡善后事宜,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承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灾难的相关情况的报送和发布。
2、县安监局:负责县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制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非煤矿矿山企业事故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对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的警戒,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必要时负责控制事故发生单位相关责任人员;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公安消防部队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侦检、施救、控险、灭火、清理等任务。
5、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制定河道采砂工程船事故水上应急预案,实施水上救援,负责对抢险救援水域的警戒和水上交通管制,及时把水上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人员运送到事故救援现场。
6、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的侦检,参与救险和事故调查处理。
7、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负责向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急救药品、医疗器材、提供医疗保障、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伤亡人员的统计情况。
8、县财政局:负责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财政预算,保障事故抢险救援资金及时到位。
9、县电力局:负责事故现场的供、停电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供电配电设备、设施;负责施救现场临时供电,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0、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抢险运输车辆、船舶,及时把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人员运送到事故救援现场。
11、县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实施灾害生活救助。
13、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负责工伤认定、工伤赔付和灾后扶助;负责抢险烈士的申报工作。
14、县环保局:负责组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监测;及时测定事故现场危害物质的成分及可能影响的区域,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非煤矿矿山企业(采挖工程船)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5、县工业局、县建设局:负责制定本部门事故抢险预案,参与事故抢险和相关专家组负责提供抢险所需的设备和器材
16、县总工会:负责维护在事故中受损人员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17、县广电局:负责真实报道事故和抢险救灾情况,必要时发布社会救灾动员令和避谣告示。
18、县气象局:负责气象资讯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速、风向、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组织专业队伍预测预报火势蔓延、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速度和范围等。
19、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地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办)汇报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信息;服从湘阴县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本辖区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提供救援中所需劳力和简易物资。协助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