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大事故报告程序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发生电力事故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规划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市电业局报告。
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联系人及电话等。
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电力事故后,现场企业人员在进行自救的同时,应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管委会综合处报告。综合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19和110报警向消防部门说明清楚事发地点,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然后向单位领导汇报企业事故发生后相关情况,而后向市电业局报告。单位分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带领管委会应急小组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根据上级的要求安排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协同有关部门斟察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善后处理
1、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后,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总结教训
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