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1.当球罐严重超压或由氨泄漏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等异常情况时,岗位操作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对通过采取措施可控制的情况,可通过与合成、提氢、主控等岗位联系等,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在积极处理的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制度分别报当班工长、调度员、公司。
2.对异常情况不可控制的,应迅速启动《尿素车间氨库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尿素车间氨库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2.1..岗位操作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对可判断位置,关闭阀门,切断物料来源,并尽快用水对准NH3泄漏点喷淋,让氨溶于水,以减少氨气蔓延。
2.2..带压堵漏:在管道或较小的部位,发现NH3气泄漏,专业堵漏人员堵漏时严格按照带压堵漏操作规程及液氨介质施工方案完成堵漏工作。
2.3..倒罐卸压:罐体开裂尺寸较大而无法止漏时,迅速将该罐内液氨导入另一贮罐中,而后对该罐体泄压处理。
2.4.重大泄漏处理
2.4.1.重大泄漏是指罐体,罐体上的法兰、阀门、压力表、液位计等损坏发生泄漏,并不能通过关阀门等措施切断事故源的大量泄漏NH3事故。
2.4.2.本岗位须及时按安全防护规定,采用氧呼吸器等设施,保证现场的安全及无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联系合成、提氢、主控等岗位后进行停车处理,采取卸压、输送液氨等安全措施,严禁事故恶化,并立即启动水喷淋,对准泄漏处喷淋。
2.4.3.岗位操作人员在积极处理的同时立即按照事故逐级上报的原则逐级上报,并及时查清泄漏部位,采取一切手段切断事故来源,并在第一时间内切断事故区电源。
2.4.4.车间在接警后,立即配备好防毒器具,在查清事故发生源泄漏部位和原因后,凡能采取切断物料或堵漏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车间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如果泄漏部位不能控制,则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分析具体处理措施。
2.4.5.必要时视情况经公司批准启动《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