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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置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3日

  三、工作程序

  1、当收费岗亭发生火灾或广场及车道有车辆发生火灾时,当班班长组织现场工作人员争取第一时间扑灭火灾现场。

  2、在火势较小及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组织人员扑灭火灾,并清理现场保证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行。

  3、如遇有火势过大时,当班班长应迅速封闭起火车道或将着火的车辆进行隔离,紧急疏散火源附近的车辆及围观人员,使之转移到安全地方。

  4、当班班长应在组织求扩的同时向收费站值班站长报告。

  5、值班站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出判断,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迅速拔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援助。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要切断电源,确保收费区安全。

  6、指挥站区职工对大火进行控制,等待消防队的到来。

  7、当班班长应根据现场情况指派一名收费人员维持车辆正常通行。

  8、当消防了到达后,值班站长应及时向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火情,带邻站内的收费人员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

  9、在收费系统无法进行正常收费时,应采取《收费站车辆快速放行应急预案》。

  10、在不危及收费亭安全的情况下,当班收费员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火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收费道口正常运行。

  11、如遇有站区发生火灾时,值班站长应负责组织指挥现场灭火施救工作。

  12、救火时,所有救火人员所持救火工具避免接触电气设备,以免发生触电,如情况允许,要尽可能切断有关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同时要迅速拔打“119”请求救助,并立即向公司汇报。

  13、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将受伤人员转离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打120进行救助。

  14、在大火扑灭以后,站安全领导小组应调查起火原因,明确责任,并填写相关调查记录,写出故报告,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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